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资格
香港居民如符合申请条件,可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评税,以减少应缴的税款。本文介绍以个人入息课税评税的申请资格、方式及期限。
谁人可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2017/18或之前的课税年度:
如你符合下述条件,便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 年满18岁,或未满18岁而父母双亡;及
- 本身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或如属已婚,你的配偶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
如你属已婚,而你及配偶有资格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且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则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必须由你们二人共同申请。
自2018/19课税年度起:
如你符合下述条件,便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 年满18岁,或未满18岁而父母双亡;及
- 本身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
如你属已婚,且有资格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你可选择与配偶分开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或
如你及配偶或任何一方有资格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且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你可与配偶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但如你与配偶是以合并方式评定薪俸税,则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必须由你们二人共同申请。
就个人入息课税而言:
- 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是指他/她为明确的目的(例如教育、业务、就业或家庭等),自愿选择居于香港,并持续居于此地。除不论时间长短的暂时性或偶尔性的离开外,该人是惯常及正常地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为他/她日常生活的地方,并以香港社会一般成员身分在这里生活。一个人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最终是取决于个案的事实。
- 「临时居民」是指符合下述情况的人士:该人在其选择的课税年度内,曾在香港逗留一次或多次为期超过180天,或在两个连续的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其选择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一次或多次为期超过300天。
如何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你只须填写有关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第7部分,便可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即使你在报税表内没有作出申请,但只要未超过下文所述的期限,你仍可利用IR76C表格作有关申请。如属已婚人士,且选择与配偶共同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则你们二人须一同在两人的报税表或申请表格上签署,才能办妥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手续。已婚人士如欲在2023/24课税年度选择与配偶分开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可透过以下连结下载及填写有关表格,并在下文所述的期限内作出申请。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及申请扣除及免税额的IR76C表格 (pdf 档案) 更多关于已婚人士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处理方式的资料你可透过邮递或传真,将表格交回税务局:
香港
邮政总局信箱132号
税务局
传真号码:2877 1232
本局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详情)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期限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必须于下列时限内提出:
- 有关年度终结后两年内(例如:申请2023/24年度的个人入息课税必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出);或
- 有关年度的薪俸税、利得税或物业税评税或补加评税通知书发出后两个月内
以期限较后者为准。
撤回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期限
撤回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申请必须于下列时限内提出:
- 发出个人入息课税评税的日期后的6个月; 或
- 税务局局长认为在有关情况下属合理的另一期间
如已婚人士及配偶二人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他们须共同撤回有关选择。
如你撤回就某课税年度作出的选择,则除非税务局局长认为容许再次选择属适当,否则你不可就同一课税年度再次选择个人入息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