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及排污收费
污水是人类居住环境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妥善处理污水有助减低经由食水传播疾病的危险,保障城市的安全与健康,而我们每人都可以付出一分力。
香港的污水处理
现时,本港超过 94%人口的污水已经公共污水收集系统妥善处理。这些系统包括总长度超过 1,900公里的污水渠管网络及超过 330 座污水处理设施,每天收集和处理约 280 万立方米污水。
香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整体计划
政府为全港各区制定「污水收集整体计划」,收集全港不同污水收集区的污水,输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目前全港已划分为16个污水收集区,每区均制订一套「污水收集整体计划」。为配合香港现时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当局已陆续落实各区「污水收集整体计划」中建议的工程。这些「污水收集整体计划」会因应本港人口增长和地区发展所需进行检讨,并按着改善工程的优先次序跟进。
净化海港计划
为处理维多利亚港(维港)两岸所产生的污水,政府进行了「净化海港计划」。 「净化海港计划」透过一个大型深层污水隧道收集系统收集维港两岸的污水,并输往昂船洲污水处理厂作中央处理,再经消毒后排放。历时逾二十年的「净化海港计划」分两期进行,是香港史上规模最大的污水处理基建项目。自「净化海港计划」于2015年12月全面启用后,维港水质进一步改善。
有关「净化海港计划」的详情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
污水处理服务收费计划(服务收费计划)旨在收回污水处理服务的操作和维修成本,以及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让我们的环境可长期持续发展。
服务收费计划设以下两项征费 :
- 排污费用以支付收集和处理含有或低于住宅污水浓度的废水所涉及的成本;及
- 工商业污水附加费(附加费)用以支付处理高于住宅污水浓度的污水所涉及的额外费用。
排污费
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其处所接驳到公共污水渠的所有用户。有关费用是按订明的收费率及供应该处所的用水量来计算(供应专用以冲厕的水除外)。住宅用户每四个月用水期的首12立方米用水可获豁免收取排污费。
自2017年4月1日起,排污费收费率为每立方米供水2.92元。
有关排污费的详情工商业污水附加费
工商业污水附加费是排污费以外的额外征费,适用于27种行业,以支付处理高于住宅污水浓度的污水所涉及的额外成本。同一行业的机构须按该行业的特定附加费收费率缴费,收费率按每个行业的基本化学需氧量数值计算。业内个别机构如透过重估程序,能证明所排放污水的浓度低于订明数值,可按较低的收费率缴交工商业污水附加费。
有关工商业污水附加费的详情缴费方法
所有污水处理服务费均已包括在由水务署所发出的水费单内,用户可透过以下方式缴费:
- 自动转帐
- 自动柜员机
- 缴费灵
- 转数快
- 网上银行缴费
- 电话理财缴费
- 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
- 邮寄付款
- 亲身付款
如帐单在缴费日期后仍未缴付,用户可被加收未缴付费用的5%的逾期缴费附加费。在催缴费用通知书发出后,水务监督可截断欠款用户的供水而无须预先通知有关用户。若在原定的缴费日期后6个月仍未缴付有关费用,客户则可被加收相等于总欠款10%的逾期缴费附加费。
有关缴费方法的详情查询
有关服务收费计划的查询,可向排水事务监督提出:
九龙长沙湾英华街8号
渠务大楼
污水处理服务科
电话:2834 9432
传真:3104 6433
电邮:customer_services@dsd.gov.hk
用户亦可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交回排水事务监督处理。此外,有关水费单上的其他事项,用户请致电2824 5000向水务监督查询。
有关排污费和附加费事宜的标准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