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利得税报税表
网上报税的好处
- 服务全日运作、安全可靠
- 可申请额外延期两星期
- 网上填表整齐方便
- 数据可保安全完整
- 资料实时传送,无须排队,不需邮费
- 你及你指定的人士可实时获发收妥报税表确认书
- 有助提高处理报税表的效率
适用网上报税的报税表
可于网上填报的法团或合伙的利得税报税表,只限于2014/15至2019/20任何一个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此外,该法团或合伙须符合由税务局局长指明的所有条件。
在有关课税年度,法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总入息不超过2,000,000港元;
- 没有任何根据《税务条例》第20AE、20AF、20AX 及╱或20AY 条被视为应评税利润的收入;
-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16B 条申索扣除研发开支及╱或自研发活动产生的知识产权获得营业收入或售卖得益;
-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16I 条申索扣除能源效益建筑物装置开支;
- 不是船舶拥有人;
- 应评税利润╱经调整的亏损没有包括任何得自根据《税务条例》第14A(4) 条所定义为「短╱中期债务票据」(在2018 年4月1 日之前发行)的利息、利润╱亏损、根据《税务条例》第14B 条所指的专业再保险人或获授权专属自保保险人的利润╱亏损、根据《税务条例》第14C 条所定义为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的合资格利润╱亏损,也没有包括根据《税务条例》第14G 条所定义为合资格飞机出租商或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的合资格利润╱亏损,而有关利润╱亏损应按税率的一半课税;
-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49(1)或49(1A)条所指明的避免双重课税安排申索税务宽免;
- 没有就该课税年度取得任何关于其税务事项的事先裁定;
- 未曾因使用在《税务条例》第15(1)(a)、(b)或(ba)条所列举的知识产权或转让在《税务条例》第15(1)(bb) 条所指的表演者权利而支付或应累算款项予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
-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40AB条及附表17A,以指明另类债券计划的「发起人」或「发债人」身分就某安排申索以债务方式处理税务;
- 没有申索扣除监管资本证券所产生的分派;
- 不是非香港居民人士设于香港的常设机构;及
- 无须提交任何补充表格。
合伙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此外,
- 在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内不可有多于6名合伙人(包括退出的合伙人);及
- 所有合伙人都是个人。
可经互联网填报的利得税报税表是由税务局局长指明,并已刊登于政府宪报内。
使用「填写利得税报税表」服务
由法团或业务委任的任何人士,不论是否有「税务易」账户,均可使用「填写利得税报税表」服务填写报税资料。
立即填写阅读政府电子宪报观看网上示范常见问题及解答修订日期: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