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政府可再生能源项目
政府正按照2021年10月公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所述,尽力克服香港地理环境的限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政府会争取在2035年把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提升至7.5%至10%,往后进一步提升至15%。
政府现有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何?
政府近年在不同合适处所应用创新的技术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
在太阳能方面,水务署已在石壁水塘、船湾淡水湖和大榄涌水塘各安装发电容量为100千瓦的浮动太阳能发电系统作发电用途;而渠务署则分阶段在昂船洲污水处理厂占地大约 3万平方米的弧型沉淀池盖上安装高发电效率的柔韧薄膜太阳能发电系统,为厂房提供电力供应。此外,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位于佐敦谷堆填区的150千瓦太阳能发电系统在2023年2 月投入运作,是全港首个位于已修复堆填区的太阳能发电系统,从而善用闲置土地及推广已修复堆填区的可持续性。
大榄涌水塘浮动太阳能发电系统

昂船洲污水处理厂的薄膜太阳能发电系统
在转废为能方面,本港首座现代都市固体废物的转废为能设施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I·PARK1)已于2025年12月开始试行运作。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将用作发电。当该设施全面运作后,除供设施日常运作外,每年预计可输出约4亿8 000万度电力至电网,相当于共约10万户家庭的每年用电量,充分展现「转废为能」的效益。
I·PARK1
此外,渠务署与环保署在大埔及沙田污水处理厂共同管理和推行厨余与污泥共厌氧消化试验计划。此计划透过将厨余与污泥进行共厌氧消化,提升生物气产量及减低污泥量。两间污水处理厂每日共可处理约100公吨厨余。
大埔污水处理厂的厨余与污泥共厌氧消化设施
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O·PARK1)、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O·PARK2)和T·PARK [源·区],分别把有机废物和污泥产生的剩余电力输出至电网。O·PARK1和O·PARK2将有机废物转化为生物气和堆肥。生物气会被用作发电,当设施运作达至最高处理量时,每年可分别输出约1 400万度和2 400万度剩余电力至电网,相当于共约8 000户家庭的每年用电量。T·PARK [源·区]属于大型转废为能设施。在污泥焚化过程中产生的热能会被回收,并转化为电力,供给整座设施所需。当设施运作达至最高处理量时,每年可输出约1 750万度电力至电网,相当于约4 000户家庭的每年用电量。
此外,政府已自2017-18财政年度共预留30亿元,为政府建筑物、场地和设施装置小型可再生能源设施。

石壁水塘浮动太阳能发电系统

西贡户外康乐中心的太阳能灯

机场警署的太阳能发电系统
如欲进一步了解现有政府可再生能源项目,请浏览机电工程署(机电署)「香港可再生能源网」。
「香港可再生能源网」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何?
政府会继续克服客观条件限制,发展可再生能源。为提高新政府建筑物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要求,《绿色政府建筑》通告已把须拨出作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可用天台比例由原来最少10%提升至最少25%。

葵涌初级污水处理厂天台的太阳能发电系统
政府亦会审视任何技术和财务上可行的方案,在不同空间发展可再生能源,例如渠务署已扩展新田蓄洪池的浮式太阳能发电系统。该系统每年可生产约31万度电。此外,透过跨专业部门合作,机电署亦正在其总部大楼进行太阳能发电建筑先导计划,探讨在建筑物幕墙应用太阳能发电的技术,同时为建筑物提供可再生能源。
新田蓄洪池的浮式太阳能发电系统
环保署亦积极研究在已修复堆填区设置较大型的太阳能发电系统。透过私营界别的参与和协作,将军澳新界东南堆填区的1兆瓦的太阳能发电场计划已于2025年12月正式运作。
可再生能源进一步资料、数据及统计资料
作为政府推广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工作之一,机电署于其「香港可再生能源网」提供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资讯,包括不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本港及海外的应用、现有由政府及私营界别营运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有关统计资料。详情请浏览「香港可再生能源网」。
「香港可再生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