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政府可再生能源項目
政府正按照2021年10月公布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所述,盡力克服香港地理環境的限制,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政府會透過促進本地可再生能源項目、區域合作和共同投資等,力爭在2035年或之前把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提升至7.5%至10%,往後進一步提升至15%。
政府現有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為何?
政府近年在不同合適處所應用創新的技術發展可再生能源項目。
在太陽能方面,為探討在水塘安裝浮動太陽能發電系統作發電用途的潛力,水務署已在石壁水塘、船灣淡水湖和大欖涌水塘各安裝發電容量為100千瓦的浮動太陽能發電系統;而渠務署則分階段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佔地大約 3萬平方米的弧型沉澱池蓋上安裝高發電效率的柔韌薄膜太陽能發電系統,為廠房提供電力供應。此外,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位於佐敦谷堆填區的150千瓦太陽能發電系統在2023年2 月投入運作,是全港首個位於已修復堆填區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從而善用閒置土地及推廣已修復堆填區的可持續性。
大欖涌水塘浮動太陽能發電系統
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薄膜太陽能發電系統
在轉廢為能方面,渠務署與環保署合作在大埔及沙田污水處理廠推行「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將廚餘與污泥進行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下的污水處理廠每日各可處理 50公噸廚餘,每年可產生相等於約95萬度電的能源。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O·PARK1)、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O·PARK2)和T·PARK [源·區]亦已投入運作,分別把有機廢物和污泥產生的剩餘電力輸出至電網,為政府日後籌劃其他轉廢為能設施提供有用的參考。
大埔污水處理廠的廚餘與污泥共厭氧消化設施
位於屯門的T·PARK [源·區]於2016年4月全面啟用並為全港首個大型轉廢為能設施。在污泥焚化過程中產生的熱能會被回收,並轉化為電力,供給整座設施所需。當設施運作達至最高處理量時,可生產高達兩兆瓦的剩餘電力輸出至公共電網。這正是實踐轉廢為能的最佳例子。
位於北大嶼山的O·PARK1於2018年啟用,每天可處理200公噸廚餘。O·PARK1將有機廢物轉化為生物氣和堆肥。生物氣會被用作發電,當設施運作達至最高處理量時,可輸出約1 400萬度剩餘電力至公共電網,相當於約3 000戶家庭的用電量。位於北區的O·PARK2亦已於2024年投入運作,每天可處理300公噸廚餘。O·PARK2採用先進技術,把廚餘轉化為生物氣及肥料。除供應其設施的電力及熱能需要外,剩餘的生物氣將用作發電,當設施運作達至最高處理量時,每年可輸出約2 400萬度電至電網,相當於約5 000戶家庭的用電量。
此外,政府已自2017-18財政年度已共預留30億元,為政府建築物、場地和設施裝置小型可再生能源設施,至今已進行約226個項目,每年可生產約2 500萬度電。
石壁水塘浮動太陽能發電系統
西貢戶外康樂中心的太陽能燈
機場警署的太陽能發電系統
如欲進一步了解現有政府可再生能源項目,請瀏覽機電工程署(機電署)「香港可再生能源網」。
「香港可再生能源網」政府在落實的新可再生能源項目為何?
政府會繼續以身作則,善用處所的有利條件,帶頭發展可再生能源,當中包括提高新政府建築物應用可再生能源技術的要求、在合適的地點發展大型太陽能發電及轉廢為能等項目,例如渠務署正透過新田蓄洪池等地進行試點項目,探討在適當水體安裝浮式或其他合適類型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可行性。此外,透過跨專業部門合作,政府將在機電署總部大樓進行太陽能發電建築先導計劃,探討在建築物幕牆應用太陽能發電的技術,同時為建築物提供可再生能源。
新田蓄洪池的浮式太陽能發電系統
環保署亦積極研究在已修復堆填區設置較大型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包括將會在將軍澳的新界東南堆填區展開1兆瓦的太陽能發電場試驗計劃。
與此同時,政府正推展其他轉廢為能設施。位於石鼓洲對開人工島上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一期(I·PARK1 [源·島])正在興建中,爭取在2025年啟用。新設施將採用先進的活動爐排焚化技術,每日可處理3 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I·PARK1[源·島]全面運作後,每年可從廢物回收的能源產生4.8億度剩餘電力,相當於約100 000戶家庭的用電量。
可再生能源進一步資料、數據及統計資料
作為政府推廣可再生能源的持續工作之一,機電署於其「香港可再生能源網」提供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有用資訊,包括不同可再生能源技術在本港及海外的應用、現有由政府及私營界別營運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以及有關統計資料。詳情請瀏覽「香港可再生能源網」。
「香港可再生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