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收费
坐落香港的不动产买卖或转让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后签立以买卖或转让非住宅物业的文书的「从价印花税」将会以第2标准税率征收。
由2016年11月5日起,「从价印花税」的第1标准税率分为第1部及第2部税率。第1标准第1部税率适用于住宅物业而第1标准第2部税率适用于非住宅物业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后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业所签立的文书。第1标准第2部税率相当于2016年11月5日前适用的「从价印花税」的第1标准税率。
第1标准第1部税率 (适用于在2016年11月5日或之后就取得住宅物业所签立的文书)
税率划一为物业售价或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15%
下列为第1标准第2部税率 (适用于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后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业所签立的文书及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后但在2020年11月26日前就取得非住宅物业所签立的文书):
(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作$1计算。)
代价款额或价值 |
第1标准 第2部税率 |
|
超逾 |
不超逾 |
|
|
$2,000,000 |
1.5% |
$2,000,000 |
$2,176,470 |
$30,000+超逾$2,000,000的款额的20% |
$2,176,470 |
$3,000,000 |
3% |
$3,000,000 |
$3,290,330 |
$90,000+超逾$3,000,000的款额的20% |
$3,290,330 |
$4,000,000 |
4.5% |
$4,000,000 |
$4,428,580 |
$180,000+超逾$4,000,000的款额的20% |
$4,428,580 |
$6,000,000 |
6% |
$6,000,000 |
$6,720,000 |
$360,000+超逾$6,000,000的款额的20% |
$6,720,000 |
$20,000,000 |
7.5% |
$20,000,000 |
$21,739,130 |
$1,500,000+超逾$20,000,000的款额的20% |
$21,739,130 |
|
8.5% |
以下连结载有「从价印花税」的常见问题及计算例子。
常见问题︰从价印花税阐明「从价印花税」的应用及计算方法例子
以下连结载有不动产、租约和证券的现行印花税收费表。
由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时起,买卖或转让香港不动产的印花税率如下:
(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作$1计算。)
代价款额或价值 |
第2标准税率 |
|
超逾 |
不超逾 |
|
|
$3,000,000 |
$100 |
$3,000,000 |
$3,528,240 |
$100+超逾$3,000,000的款额的10% |
$3,528,240 |
$4,500,000 |
1.5% |
$4,500,000 |
$4,935,480 |
$67,500+超逾$4,500,000的款额的10% |
$4,935,480 |
$6,000,000 |
2.25% |
$6,000,000 |
$6,642,860 |
$135,000+超逾$6,000,000的款额的10% |
$6,642,860 |
$9,000,000 |
3% |
$9,000,000 |
$10,080,000 |
$270,000+超逾$9,000,000的款额的10% |
$10,080,000 |
$20,000,000 |
3.75% |
$20,000,000 |
$21,739,120 |
$750,000+超逾$20,000,000的款额的10% |
$21,739,120 |
|
4.25% |
由1999年4月1日开始,物业转让印花税将根据代价款额或价值的确实金额计算,而非用以往调高至最接近的$100后才计算的方式。
由1992年1月31日开始,住宅物业买卖协议须按与不动产转易契相同的税率缴付印花税。在买卖协议按上述规定加盖印花后,有关的物业转易契只须缴付定额印花税$100。
你可在以下连结浏览由1988年4月1日至2023年2月22日上午10时59分59秒期间的印花税率:
1988年4月1日至2023年2月22日上午10时59分59秒期间的印花税率由2010年11月20日起,任何以个人或公司(不论在何地注册)名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住宅物业,并在取得后24个月内(物业是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后至2012年10月27日前取得)或36个月内(物业是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后取得)将其转售,均须缴交「额外印花税」。
「额外印花税」是根据物业交易的代价款额或物业市值 (以较高者为准) , 按卖方或转让方转售或转让前持有物业的不同持有期而定的税率计算 :
持有期 | 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后至 2012年10月27日前取得物业 |
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后取得物业 |
6个月或以内 | 15% | 20% |
超过6个月但在12个月或以内 | 10% | 15% |
超过12个月但在24个月或以内 | 5% | 10% |
超过24个月但在36个月或以内 | - | 10% |
由2012年10月27日起,除非获豁免,「买家印花税」适用于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后签立的住宅物业买卖协议及售卖转易契。「买家印花税」是按物业交易的代价款额或物业市值(以较高者为准),以15%的税率计算。
以下连结载有「额外印花税」及「买家印花税」的常见问题及计算例子。
常见问题︰额外印花税阐明「额外印花税」的应用及计算方法例子常见问题︰买家印花税阐明「买家印花税」的应用及计算方法例子坐落香港的不动产租约
就租约来说,印花税是按其不同年期征收,收费如下:
(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作$1计算。)
年期 | 收费 | |
无指定租期或租期不固定 |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25%(注1) | |
超逾 | 不超逾 | |
1年 | 租期内须缴租金总额的0.25%(注1) | |
1年 | 3年 |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5%(注1) |
3年 |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1%(注1) | |
租约内提及的顶手费及建造费等 | 代价的4.25%(如根据租约须付租金);否则如买卖不动产般缴付相同的印花税 | |
复本及对应本 | 每份5元 |
注1:将年租/平均年租/租金总值调高至最接近的$100计算。
请注意,评定印花税时将不会把任何于租约内提及的订金计算在内。
香港证券的转让
由2021年8月1日起,售卖或购买任何香港证券须课缴印花税,收费按代价款额或价值计算如下:
(如所计得的印花税包括不足$1之数,该不足之数须当作$1计算。)
文件性质 |
收费 |
售卖或购买任何香港证券的成交单据 |
每张售卖及购买单据所载的代价款额或价值的0.13% |
无偿产权处置转让书 |
$5另加转让证券价值的0.26% |
任何其他种类的转让书 |
$5 |
你可在以下连结浏览由1993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的印花税率。
1993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的印花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