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计划是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新措施,政府于2017年4月与两间电力公司分别签订有关《协议》。在计划下,在其处所安装太阳能或风力发电系统的人士,能够以高于一般电费的水平,向电力公司售卖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

上网电价的重要性 - 更广泛采用可再生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

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在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重要一环。正如《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所述,政府会争取在2035年或之前把可再生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由现时不多于1%,提升至7.5%至10%,而在2035年之前则把零碳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提高至约60%至70%。考虑到香港的天然条件和地理限制,我们需要社区共同努力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以实现我们的可再生能源潜力。

上网电价可鼓励私营界别考虑投资可再生能源,因为借此生产的电力可以高于一般电费水平的价格售予电力公司,以支付它们投资在可再生能源系统和发电的成本。

计划如何运作 – 上网电价的机制

上网电价计划的要点如下:

  1. 太阳能以及风力发电系统可获上网电价;
  2. 任何非政府机构或个人计划于其处所内安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而该系统的发电容量在一兆瓦(1 MW)或以下,并已经接驳到为该系统身处的区域供电的电力公司的电网,即合资格向该电力公司根据特定的价格,收取上网电价;
  3. 上网电价计划推展前已完成安装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也可参与收取上网电价;
  4. 计划将采用「总上网电价」计算,即每度由可再生能源系统产生的电力,均可获得上网电价。而于该处所内使用的电量,电力公司则根据当时适用的电价收取电费;
  5. 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整个项目使用期内将可获取上网电价,直至2033年底。2033年以后,有关可再生能源系统所产生的电力将属于该系统的拥有者;
  6. 为了让可再生能源系统拥有者能够于大约十年内收回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成本以及其安装、运作和保养的费用(取决于实际安装成本、系统规模、实际产量等),由2022年4月27日生效的上网电价价格为-
    (a)系统发电容量等于或小于10kW:4元;
    (b)系统发电容量大过10kW但不超过200kW:3元;及
    (c)系统发电容量大过200kW但不超过1 MW:2.5元。
  7. 在个别可再生能源系统的整个使用期内,或直至2033年底(以较早者为准),该项目所收取的上网电价价格将为项目开始参与上网电价计划时所适用的上网电价价格;及
  8. 上网电价价格将作每年检讨及发布。

如何申请

虽然适用于个别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要求将因应个别情况而定,主要程序涉及–

  • 向电力公司申请接驳电网及上网电价;
  • 有关电力安全的要求;
  • 有关楼宇安全的要求;
  • 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建议;
  • 有关地政及规划事宜的要求;及
  • 有关商业登记的要求。

详情可见载于机电工程署「香港可再生能源网」的图表

「香港可再生能源网」

上网电价的进一步资料

如欲进一步了解上网电价,可参阅机电工程署「香港可再生能源网」上有关上网电价的网页或致电机电工程署的热线 (6395 2930)。

「香港可再生能源网」

你亦可向电力公司索取进一步资料 –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电话:2678 0322
电邮:csd@clp.com.hk
网站:https://www.clp.com.hk/zh/index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电话:2510 2701
电邮:RE@hkelectric.com
网站:https://www.hkelectric.com/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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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