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计划协议》

一直以来,政府透过与两间电力公司签订《管制计划协议》(《协议》)规管香港的电力市场,该两间公司即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和青山发电有限公司(统称「中电」),以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及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统称「港灯」)。香港的电力由两间私人拥有的电力公司提供。政府分别与该等电力公司签订《管制协议》,借此规管电力市场。《协议》列明电力公司的责任、电力公司股东的回报,以及政府监察电力公司与电力有关的财务事宜的安排。政府于2017年4月25日与中电及港灯签订现行《协议》,而有关《协议》已分别于2018年10月1日及2019年1月1日生效。

《协议》的历史是什么?

一直以来,香港的电力由中电及港灯提供。两间电力公司各自拥有并营运其供电链,包括发电厂、输电及配电网络。第一份《协议》于1964年签订。在其后的几十年间,《协议》中加入了不同的元素,以改善它的运作及更有效地达致能源政策目标。现行的《协议》于2017年签订,年期为约15年,并将于2033年底届满。

《协议》协助我们达致的政策目标为何?

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经济发展,电力都不可或缺。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确保市民享有安全、可靠、有效率及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同时尽量减少发电对环境的影响。《协议》有助政府达致这些能源政策目标。

《协议》如何运作 -《协议》下的机制

《协议》是政府规管电力公司与电力有关的财务事宜及监察电力公司供电的可靠性和环保表现重要的一环。《协议》并没有授予电力公司任何专有权利在香港提供电力,《协议》亦不是专营权。相反,《协议》列明了电力公司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电力公司股东的回报。政府通过电力公司提交的《发展计划》,以及与电力公司共同进行周年电费检讨和核数检讨,监管电力公司与电力有关的财务事宜。电力公司的回报亦不能超过其固定资产的若干百分比。

现行《协议》的要点为何?

现行《协议》的要点如下–

  1. 新《协议》反映政府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并符合市民就电力市场未来发展的期望;
  2. 《协议》下电力公司的准许回报率降至8%;
  3. 《协议》年期为约15年,为电力公司提供明确的投资环境,作出重大及长远的投资,更换退役的燃煤机组;
  4. 推广能源效益和节约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是现行《协议》的重点;及
  5. 为免电力公司的燃料价格帐目内累积大额结余,《协议》期内会采用更频密燃料价条款收费调整。

可以在那里找到整份《协议》?

我们已将现行及过去两份《协议》上载至环境及生态局的网站供公众参阅,有关网址为

https://www.eeb.gov.hk/sc/resources_publications/agreemen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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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检日期: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