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税務事宜下的電子通知書、文件及提示信息的常見問題

  • 問1.
    我怎樣才可以選擇以電子紀錄形式收取個人税務事宜有關的税務文件或通知書?

    ITP帳戶持有人可選擇以電子紀錄形式收取與個人税務事宜有關的指明類別的税務文件或通知書。你可在ITP帳戶的用戶資料欄作出/更改選擇。詳情請參閱網上示範

    請注意,該選擇只供税務局紀錄顯示會涉及個人税務事宜的納税人使用。

  • 問2.
    我可否更改之前所作有關收取電子通知書的選擇?若可更改,如何進行?

    你可在ITP帳戶內用戶資料欄按相關的「更改」鍵更改你的選擇。請注意,有關更改一般需時5個工作天才能生效。

    請注意,無論你是否選擇收取電子通知書,本局仍會繼續發出繳税收據至你的信息匣中的收件匣。但如你取消你的ITP帳戶,我們將不會再向你發出任何形式的繳款收據。

  • 問3.
    如我已選擇以電子形式收取與提交報税表有關的通知書,但隨後卻獲悉我並不符合網上報税的準則,我該怎麼辦?

    你可透過下述提供的連結,索取文本報税表:

    • 在提交個別人士報税表通知書的下方;或
    • 在提交個別人士報税表內的「閱讀重要提示」頁面的下方;或
    • 「個人税務—税務狀況—報税表」頁面內。
  • 問4.
    我已選擇以電子形式收取與提交報税表有關的通知書,但又想參閱文本報税表,我該怎麼辦?

    你可透過選擇在網頁下方的選項「相關資料 > 報税表及指南」檢視其提供的「個別人士報税表(B.I.R.表格第60號)樣本」。

  • 問5.
    如果我並沒有收到未清繳欠税通知書或追收税款通知書上所列税單的正本,我該怎樣才可以查閱有關税單的詳情?

    你可登入你的ITP帳戶,在「税務狀況」部分有關評税的網頁內按「檢視」鍵以查閱有關税單的詳情。

  • 問6.
    我何時會收到提交報税表或繳付税款的提示訊息?

    在報税表或繳付税款的到期日前約一星期,税務局會向你的ITP 帳戶內的信息匣發出提示訊息。如你有選擇收取電郵提示,系統會在你的ITP信息匣收到新訊息時向你提供的電郵地址發出電郵,通知你收到新訊息。

  • 問7.
    我是否會收到我所有税單的電子繳税提示?

    ITP帳戶持有人會收到有關個人税務事宜及物業税事宜的電子繳税提示。

    個人税務事宜是有關薪俸税、獨資業務的利得税、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税及個人入息課税之税務事宜。物業税事宜則是有關非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税事宜。

  • 問8.
    如果我需要在同一天提交多份報税表或繳付多張税單,我的ITP帳戶的信息匣會在同一天收到多個提示訊息嗎?

    你會就每份即將到期提交的報税表或每張即將到期繳付的税單收到一個提示訊息。

  • 問9.
    如果我並非ITP帳戶持有人,我可以申請電子提示服務嗎?

    此項服務只向ITP帳戶持有人提供。

  • 問10.
    當我嘗試查看電子通知書的PDF文件,祇見一個空白的窗口彈出但沒有顯示任何內容。

    請點擊

  • 問11.
    如何才能完整打印繳款單?

    請點擊

  • 問12.
    我是否會收到我所有税單的電子收據?

    就個人税務事宜而言,ITP帳戶持有人,以郵寄或電子方式繳付薪俸税、獨資業務的利得税、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税及個人入息課税或購買電子儲税券,會收到有關的電子收據。

  • 問13.
    如我親臨香港的郵政局繳税,我是否會收到電子收據?

    以郵寄或電子方式繳付税款才會收到電子收據。

  • 問14.
    我該怎樣才可以查閱電子收據?

    你可登入你的ITP帳戶,在信息匣的收件匣部分,有關電子收據的信息內按「檢視」鍵以查閱該電子收據詳情。

  • 問15.
    我以電子方式繳付税款後,何時才可收到電子收據?

    一般情況下,税務局會在收到税款後的2個工作日內向以電子方式付款的ITP帳戶持有人發出電子收據。該電子收據會以電子方式傳送到你的信息匣的收件匣內。同時,如你曾提供你的個人電郵地址和選擇收取電郵,你會收到電郵,通知你閱讀有關電子收據。

  • 問16.
    如何才能完整打印電子收據(PDF檔)?

    請點擊

  • 問17.
    如果我並非ITP帳戶持有人,我可以收到電子收據嗎?

    此項服務只向ITP帳戶持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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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