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若你是中國公民,並且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 (ROP140/140A) 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你便可以透過互聯網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透過互聯網申請適用於首次申請及換領 (因遺失、損毁、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的申請除外)。

透過互聯網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提示:你亦可透過互聯網預約在入境事務處總部或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預約申請旅行證件

所需的文件

十八歲或以上的申請人需:

  1. 填妥網上申請書,及
  2. 上載背景為白色的彩色近照,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成功上載的相片是否符合規格仍有待確定。如有需要,本處可能要求你提交另一張相片,以便處理你的申請。

十六及十七歲的申請人需:

  1. 填妥網上申請書;
  2. 上載背景為白色的彩色近照,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成功上載的相片是否符合規格仍有待確定。如有需要,本處可要求你提交另一張相片,以便處理你的申請;
  3. 上載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旅行證件副本(如他/她不是香港居民);及
  4. 上載你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與你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副本(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你擁有管養權。

如屬已婚人士,則只須上載你的結婚證書副本(如在香港結婚則無需提交),無須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及上載第(3)及(4)項的文件。

如為十一至十五歲兒童申請,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需:

  1. 填妥網上申請書;
  2. 上載該兒童的彩色近照(背景為白色),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成功上載的相片是否符合規格仍有待確定。如有需要,本處可要求你提交另一張相片,以便處理你的申請;
  3. 上載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旅行證件副本(如他/她不是香港居民);及
  4. 上載該兒童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與該兒童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副本(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該兒童擁有管養權。

如為十一歲以下並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兒童申請,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需:

  1. 填妥網上申請書;
  2. 上載該兒童的彩色近照(背景為白色),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相片須符合特定規格。成功上載的相片是否符合規格仍有待確定。如有需要,本處可要求你提交另一張相片,以便處理你的申請;
  3. 上載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旅行證件副本(如他/她不是香港居民);
  4. 上載該兒童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與該兒童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副本(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該兒童擁有管養權;及
  5. 上載經學校蓋印認證並附有該兒童照片的最近學校證明文件(例如載有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學生手冊或學校紀錄卡)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若未能提供該等學校證明文件或身份證明,則須提交已填妥的副署事項表格(ID 641)及副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如有需要,本處可能要求你提交補充文件及資料。

數碼相片及補充資料副本可接納的特定檔案格式如下:

透過互聯網申請可接納的數碼相片特定檔案格式

圖像類別:JPEG
檔案大小:5MB 或以下
合適尺寸:

  • 由掃瞄器 (600dpi)擷取 – 相片大小:40毫米(闊) X 50毫米(高)
  • 由數碼相機擷取 – 圖像大小:最少1200像素 (闊) X1600像素(高)
透過互聯網申請可接納的補充資料副本特定檔案規格

透過互聯網申請可接納的補充資料副本特定檔案規格

圖像類別:JPEG, GIF 或TIF (RAW, LZW, JPEG, 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2Mbytes 或以下

繳費方法

護照費用須於遞交網上申請時,透過繳費靈、轉數快或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繳付。

網上付款常見問題

更多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費用資料

收取費用並不保證護照申請一定會獲得批准。

處理申請的時間

一般而言,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全部所需文件、申請費用及相片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完成處理護照申請的程序。若透過互聯網申請,則須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本處稍後會向你發出領證通知,通知你領取新護照的日期及地點。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申請情況,以及在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等因素而定。如沒有上載符合標準規格的相片、所有有關的證明文件或繳付護照費用,入境事務處將不受理該申請。以上列明的處理時間並不包括由香港遞送護照到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所需時間。遞送護照服務均由香港郵政提供,郵件的派遞會因國家/地區不同而有別。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

領取護照

你必須親身領取護照。領證時,必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申請時所遞交證明文件 (如適用)的正本,以供核實。同時你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現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如適用),以便註銷。

若申請時只持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你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你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簽發。你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 (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你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你/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領取護照時須作出聲明,確認透過互聯網申請時所申報的資料正確無誤。如你為十六歲以下兒童或十六至十七歲的未婚人士,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必須陪同該兒童/申請人親身領取護照,以便在申請書上簽署。

於香港遞交申請

若你在本港遞交申請,你可選擇親身到以下地點領取護照︰

  • 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
  • 所選定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
  • 所選定的駐內地辦事處。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選擇親身到指定入境事務辦事處的「領取護照服務站」領取新護照。有關領證安排將於領證期限前以短訊方式通知,因此申請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視乎實際情況,申請人或會被安排到領證櫃位領取護照。

使用領取護照服務站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詳情

於香港以外地區遞交申請

若你在香港以外地區遞交申請,你須親身到以下地點領取護照︰

  • 香港灣仔入境事務大樓4樓的旅行證件(簽發)組;
  • 所選定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
  • 所選定的駐內地辦事處。

你在領取護照時須作出聲明,確認你透過互聯網申請時所申報的資料正確無誤。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此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透過互聯網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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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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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