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申請旅行證件
你可以使用此項網上服務,在入境事務處總部預約申請以下(i)至(iii)項的旅行證件,或在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預約申請以下(i)至(iv)項的旅行證件:
-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
你最長可預約在未來24個工作天於上述辦事處辦理申請。預約被接納後,你也可以更改、取消或翻查你的預約。有關上述網上服務的使用詳情如下。
網上預約服務
若你知道申請所需的資料,你現在可按以下適當連結進行預約。若你不清楚你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請繼續閱覽本文以獲取所需資料。
更改、取消或查詢預約:
如你需要更改、取消或查詢預約,請按以上預約連結。
如何使用此服務
- 如申請人持有香港身份證,請輸入申請人現有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如為兒童預約,請輸入該兒童現有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
- 如兒童並無香港身份證,父母或監護人請輸入︰
- 辦理申請的父、母或監護人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即當日陪同該兒童前來辦理申請及簽署該兒童的申請表格的父、母/監護人),以及該兒童的出生日期;或
- 如兒童已經辦理出生登記,請輸入兒童的出生證明書號碼、登記日期,以及該兒童的出生日期。
- 如新生嬰兒的母親持有香港身份證,請輸入母親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嬰兒的出生日期。輸入的資料必須與醫院送交的新生嬰兒呈報表相符。
- 如新生嬰兒並未辦理出生登記及其父母並非持有香港身份證,請輸入母親的旅行證件號碼最後六個數字及嬰兒的出生日期。輸入的資料必須與醫院送交的新生嬰兒呈報表相符。
- 每個預約最多可同時為4位申請人預約辦理最多共4個申請,同一預約內的申請人須於指定時間,一同到指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辦理申請。
- 在同一次預約中,你最多可預約兩個類別的旅行證件(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如為多胞胎新生嬰兒預約,你只需要為每個類別的旅行證件預約一次。
- 基於保安理由,你亦需要輸入自訂的四位數字查詢編號作日後更改、取消或翻查預約之用。
(另請留意預約注意事項)
預約注意事項
- 如預約時所提供的資料不正確,該預約將從系統中自動刪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 你可以辦理預約下一個工作天起24個工作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內的日期。預約會否被接納須視乎每間辦事處的預約餘額而定。你只能於24個工作天內登記一個預約。
- 當你完成預約及選用預約提示服務,預約電郵提示將於預約日期前兩天發送到你提供的電郵地址。在選擇此提示後,你可於預約日期至少3天前更改你的電郵地址或取消提示。
- 預約被接納後,你可於預約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預約。若你更改預約,你最快可預約下一個工作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的時間。由於預約配額有限,若你未能依時於預約時間到指定的辦事處辦理申請,請於預約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該預約。
- 如你選擇輸入旅行證件號碼,你只須輸入旅行證件號碼的數字部分。如你的旅行證件號碼多於六個數字,請輸入最後六個數字;如號碼少於六個數字,請在前面加上足夠零字,例如,旅行證件號碼是「AB/10-23-CD」,請輸入「001023」。
- 醫院送交的新生嬰兒呈報表會在每天午夜12時更新。
申請所需的文件
你應在申請時帶備所需的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對。你可根據你申請的旅行證件類別,透過以下連結了解更多相關資料。
更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資料更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資料更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的資料更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的資料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電話預約服務
除網上預約服務外,你亦可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24小時的電話預約服務熱線(852) 2598 0888預約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申請可透過網上預約服務及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預約。
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
你可透過以下連結,查閱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處各辦事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等資料。
於入境事務處總部的辦事處地址及辦公時間於入境事務處各分區辦事處地址及辦公時間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此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網上預約申請旅行證件的常見問題修訂日期: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