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粵港車輛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持有「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的香港非商用私家車可多次經指定口岸進出廣東。
- 持有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 持有內地駕駛證
- 持有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俗稱「批文」)
由廣東省公安廳為要駕車過境的車輛和司機簽發。如欲了解有關簽發「批文」的手續,可致電廣東省公安廳車輛管理所(8620) 8311 1536查詢或參閱「申請內地批文的業務指南」。
注意事項:
- 司機須持有有效可駕駛私家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 香港居民可憑有效香港正式私家車駕駛執照申領內地小型汽車駕駛證。
- 有關申請詳情可致電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8620) 8311 1536查詢或留意廣東省公安廳網站的最新資訊。
- 完成內地政府所需的申請手續後,可向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 填妥申請表格(TD547D)。
- 將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表格上列明的所需證明文件透過下列方法遞交申請:
- 郵寄
- 投遞箱
- 親身或經代理人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
海港政府大樓10樓1032室
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
申請「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費用如下:
貨車/巴士 | 私家車 |
每年$456 | 每年$540 |
注意事項:
- 如需要申請有效期少於一年的許可證,費用為每月港幣 45 元,不足一個月亦作一個月計算。
- 申請人須辦理內地政府機關所需手續,如購買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俗稱「交強險」)等。辦理相關手續的細則及收費均由在港代理機構自行釐訂,並可能不時更新,申請人請在提交申請前了解所需手續及費用的最新要求。
覆檢日期: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