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慈善籌款活動經審計的帳目

獲發許可證或牌照舉辦下列慈善籌款活動的機構須將該活動經審計的帳目遞交有關政府部門作審核及上載至本網頁,為期12個月,以供公眾查閱 (一般情況下,機構應於獲批准的最後一個慈善籌款活動日期或獎券活動的抽獎日期起計90日內提交經審計的帳目) -

(1) 在2018年4月1日或之後向社會福利署提交的賣旗日申請;或
(2) 在2018年8月1日或之後向社會福利署提交舉辦一般慈善籌款活動;或向民政事務總署提交舉辦獎券活動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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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