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利得税報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證文件數據檔案
由法團或業務委任的任何人士,不論是否有「税務易」帳戶,均可使用「上傳利得税報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證文件數據檔案」服務上傳補充表格、其他表格、財務報表及税項計算表。
上傳利得税報税表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不論以任何報税模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所有補充表格(S1 至 S18及S20)及其他表格(IR1478、IR1481及IR1482)必須經「上傳利得税報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證文件數據檔案」服務以電子方式提交。
使用此服務前,需要上傳的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數據檔案必須使用最新版本的表格(可輸入資料的PDF格式)擬備:下載可輸入資料的PDF表格如果你的報税表及佐證文件會以文本方式提交,請列印及簽署「已上傳的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核對表」(附有二維碼),並將核對表連同利得税報税表一併提交。核對表必須由簽署報税表的同一人士簽署。如以電子報税或半電子報税模式提交報税表,請直接前往「填寫服務」及「提交服務」,無須列印核對表。該等服務會連接已上傳的數據檔案於同一個利得税檔案號碼及報税表編號的利得税報税表。
自願上傳財務報表及税項計算表
如果你自願以電子方式填報利得税報税表,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 「香港私人公司財務報告準則」/「中小企財務報告總綱與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及税項計算表應根據「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及「網頁內嵌式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iXBRL)格式擬備及上傳。在其他情況下,當「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內的財務報表分類標準不適合使用,上傳PDF格式的財務報表亦會接受。請按此以獲取更多資訊。
如你只透過此服務上傳數據檔案而沒有以文本或電子方式提交已填妥的利得税報税表,你不會被視為已履行《税務條例》所訂明提交報税表的責任。
修訂日期: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