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政府將於2024年8月1日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垃圾收費),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

實施垃圾收費的需要

二零二一年,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達每日1.53公斤,較其他大城市為高,為堆填區帶來沉重負擔。在全球氣候變化的情況下,推動各項惜物減廢和支援回收的工作,以減少碳排放及實踐低碳轉型,實在刻不容緩。引入垃圾收費制度是我們減廢政策的重點工具,推動行為改變,鼓勵社會各界珍惜資源,實踐源頭減廢及乾淨回收,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

兩種收費模式

收費模式有兩種,分別為(i)「按袋」/「按標籤」收費及(ii)按重收「入閘費」,適用的收費模式視乎垃圾產生者使用何種垃圾收集安排而定。

(i) 「按袋」/「按標籤」收費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透過其垃圾車、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桶站收集的垃圾,以及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利用壓縮型垃圾車收集的垃圾,將以預繳式指定袋收費。這些垃圾必須以指定袋包妥,方可棄置。在垃圾收費實施的首三年,指定袋的收費為每公升0.11元。指定袋有九種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以配合不同使用者的需要。

無法以指定袋包妥的大型垃圾,市民須於棄置前為每件大型垃圾貼上一個指定標籤。指定標籤劃一收費每個11元。

市民可在數千個獲授權零售點 (如超級市場、便利店、藥房、網上平台等) 購買指定袋及指定標籤。

(ii) 按重收「入閘費」

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利用非壓縮型垃圾車收集和棄置的垃圾,將按棄置於廢物處置設施(即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垃圾重量,徵收入閘費。在按重收「入閘費」的模式下,市民無須使用指定袋或指定標籤棄置垃圾。

宣傳教育

其他城市的經驗顯示,垃圾收費落實的關鍵在於公眾教育、宣傳及鼓勵持份者的參與。我們按三項原則進行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包括:

  1. 以「揼少啲、慳多啲」為題,推展可持續及廣泛的公眾教育運動,對象為普羅大眾和特定群組(例如長者與少數族裔人士);
  2. 接連開展按特定環境進行的社區參與項目,讓相關各方親身體驗如何實施垃圾收費;以及伙拍政府各部門和環境運動委員會及村代表、環保團體、學校等持份者緊密協作,共同推展活動;以及
  3. 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設立的「綠展隊」提供外展服務和在地協助。

加強減廢及回收支援

由2019/20財政年度起,政府已增撥額外恆常資源用於推動不同的減廢及回收措施,當中主要包括(a)在環保署設立「綠展隊」,為市民提供外展服務和在地協助;(b) 為回收便利點提供常規化撥款及提升社區回收網絡;(c) 推行多項回收物收集服務先導計劃,例如非工商業廢塑膠及各界別廚餘;及(d) 推行逆向自動售貨機先導計劃以測試在香港的實地應用。

由垃圾收費實施的財政年度起,撥款將會進一步增加至不少於8至10億元。這項撥款的數額與估算的垃圾收費初期總收入相若,以達致「專款專用」的效果。

執法工作

政府建議垃圾收費實施後首六個月設立適應期。在適應期內,我們會對違規人士盡量給予口頭警告,而非採取執法行動。雖然我們在適應期內會集中進行宣傳教育,但仍會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違例行為(例如違例者在獲發警告後仍屢次違法)採取執法行動。在適應期後,我們會以風險為本模式針對「違法黑點」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我們會向在涉事現場截獲的違例者發出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亦會以傳票方式向嚴重及屢次違例者採取檢控行動。食環署及私營廢物收集商的前線人員亦會拒收沒有用指定袋包妥,或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環保署已就此設立熱線(2838 3111),以解答市民的查詢及接收違例投訴及舉報。

想了解更多,請瀏覽 https://www.mswcharging.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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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