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及住宅噪音

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均受《噪音管制條例》監管。多類住用處所的噪音源都可能對他人構成滋擾,例如:

  • 音響裝置
  • 卡拉 OK 器材
  • 電視
  • 樂器

此外,於公眾地方、露天市集、街道及公園等地方進行的活動,如不善管理,亦會產生對他人構成滋擾的噪音。

在住宅樓宇中採用隔音設計

在住用處所日常活動產生的噪音,如果沒有提供適當的緩解措施,有可能透過牆壁或樓板從一個單位傳播到另一個單位,對鄰居造成滋擾。

在住宅樓宇中單靠鋼筋混凝土結構樓板一般並不能提供足夠的撞擊隔音效能;因此我們建議於新建住宅樓宇或現有住宅單位裝修時,在樓板上加鋪一層由橡膠或其他相若的環保物料製成的彈性隔音墊,以減低由日常起居活動產生的撞擊噪音。這除可加強在私隱方面的保障,亦可避免對樓下鄰居造成噪音滋擾,容許住戶進行正常的日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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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