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透過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索取相關紀錄的核證副本,快捷方便。有關上述網上服務的申請詳情如下:
如何申請
若你持有出生或死亡登記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或上一次翻查相關紀錄的結果,便可憑上述文件申請有關紀錄的核證副本;否則,你必須先申請翻查紀錄,才能索取有關紀錄的核證副本。翻查紀錄可分為以下兩種:
- 特定查冊
- 即翻查一名有明確資料人士的某一紀錄(申請人須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有])。此項查冊涵蓋前後合共不超過5年期的紀錄。
- 除非申請人作出特別聲明,本處進行翻查時,會先按申請人所提供的出生/死亡年份(例如1990年)查找。如未能在原提供的出生/死亡年份找到對應紀錄,本處會進一步翻查該年份前兩年至後兩年,合共涵蓋5年的紀錄 (按上例,即1988-1992年 ) 。
- 即翻查一名有明確資料人士的某一紀錄(申請人須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有])。此項查冊涵蓋前後合共不超過5年期的紀錄。
- 一般查冊
- 即翻查不屬於「特定查冊」類別的紀錄,例如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不能確定(申請人未能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或確實出生日期,以供本處翻查紀錄)。
如你希望索取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則須先申請翻查紀錄(除非你在證書簽發時同時索取其副本)。
你不需要在電子表格上簽署,但當你前來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時,則需要在表格的列印本上簽署。
申請費用
申請費用視乎所需翻查或索取副本的種類而定:
- 「特定查冊」(出生/死亡登記紀錄):港幣140元
- 「一般查冊」(出生/死亡登記紀錄):港幣680元
- 索取出生/死亡登記紀錄的核證副本:每份港幣140元
- 翻查婚姻登記紀錄:港幣140元
- 索取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每份港幣280元
申請翻查有關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可於網上透過「VISA」卡、萬事達卡或繳費靈繳交。至於申領有關登記紀錄或證書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須於領取文件時,以現金或劃線支票/銀行本票繳交,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處理申請的時間
處理申請所需的時間會視乎你申請的類別而定(工作天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 翻查出生或死亡登記紀錄:9個工作天
- 領取出生或死亡登記紀錄的核證副本(如無須翻查紀錄):9個工作天
- 翻查出生或死亡登記紀錄及領取相關紀錄的核證副本:14個工作天
- 翻查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9個工作天
至於翻查出生或死亡登記紀錄的「一般查冊」,則沒有特定處理時間。當有結果時,入境事務處將會另行通知。
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
由於翻查紀錄需時,網上不能立即顯示翻查結果,你須在指定的日期或以後到所選擇的生死或婚姻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如在指定日期後6個月內仍未前往該登記處領取,該等申請及/或副本將會被取消/註銷。
領取核證副本時須出示的證明文件
前往入境事務處生死或婚姻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時,你須出示以下證明文件:
- 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遊證件
- 網上申請確認書列印本
- 若你沒有申請翻查出生或死亡登記紀錄,則須出示登記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或上一次翻查紀錄的結果
- 若申請人以公司名義申請,則須出示公司授權書
技術支援及詳細資料
在使用網上服務時,如需協助,可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電話(852) 3128 8668。
此外,你亦可瀏覽上述網上服務的常見問題。
-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索取出生/死亡登記或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的常見問題https://webapp.immd.gov.hk/content_ogcio/bdm/html/tchinese/bdm_submission_faq.html
覆檢日期:2011 年 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