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的稅務責任

在香港,大部分因擔任職位、受僱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獲得入息的人士,均須繳納薪俸稅。本文解釋僱員是否須要繳交薪俸稅、繳付稅款的程序,以及更改個人資料時須給予稅務局的通知。

我須要繳付薪俸稅嗎?

你可能須就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而繳納薪俸稅;凡因擔任任何職位、受僱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獲得的入息,均屬應課稅收入。如你收到稅務局的報稅表,即使你並無應課薪俸稅的入息,亦須填妥報稅表並於限期前提交稅務局。

如你為自己工作,而不是以僱員身分受聘,你會被視為自僱人士,你便須就有關入息課繳利得稅。

繳付稅款的程序

當你收到個別人士報稅表(B.I.R.表格第60號)後,應在限期前填妥並交回;而當你收到評稅通知書後,應在指定日期繳付稅款。如你並未收到任何報稅表,則應通知稅務局你可能須就入息而課稅。

更改個人資料的通知

報稅表上的地址如有更改,你應盡快通知稅務局你的新通訊地址;如你將會離港超過1個月,則應在離境前1個月通知稅務局。

相關連結

  • 僱員資訊
    http://www.gov.hk/tc/residents/employment/mpf/employees/index.htm
  • 轉職須知
    http://www.gov.hk/tc/residents/employment/jobsearch/changingjob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