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

香港與廣東省政府現正緊密合作,致力攜手解決珠江三角洲空氣污染問題。本文介紹兩地政府於是次合作所推行的措施,其中包括於整個珠江三角洲地區內設立空氣質素監測網絡。

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

香港特別行政區環境保護署與廣東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於二零零五年共同建立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當中包括十六個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子站,其中十個由廣州省個別城市的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管理、三個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監測中心站管理,其餘三個則位於香港,並由環境保護署操作。

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的目標

設立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的目的為:

  • 為廣東省與香港政府提供準確數據,以評估整個珠江三角洲的空氣質素和污染問題,並進一步制定適當的管制措施
  • 透過長期監測以評估空氣污染管制的成效
  • 為公眾提供有關珠江三角洲地區各地點的空氣質素資料

區域空氣質量指數

粵港兩地政府會每日計算及發布區域空氣質量指數。該指數是根據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懸浮粒子四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整體水平計算,代表珠江三角洲廣泛地區因交通和兩地交流所造成空氣污染的複雜性質。指數越高,即表示該地區的整體空氣污染水平越高。

解決區域空氣污染問題

粵港雙方已制定並推行多項對抗污染的措施,希望讓兩地市民都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氣,以及提升下一代的生活環境。其中,兩地政府各自採取以下的措施,作為雙方協議的一部份。

香港

  • 車輛廢氣管制,包括鼓勵私家車加裝污染控制裝置及使用石油氣小巴取代柴油小巴。
  • 發電廠排放管制,包括使用烟氣減排裝置及為每家發電廠設定排放總量上限。

廣東省

  • 車輛廢氣管制,包括推行新車廢氣排放標準、繼續禁止銷售含鉛汽油,以及進行油庫和加油站裝配汽油回收設施的試點計劃。
  • 發電廠排放管制,包括禁止興建燃煤發電廠或燃油發電廠、推行使用液化天然氣發電,以及於所有發電廠安裝烟氣減排裝置。

此外,兩地政府亦共同制定了火力發電廠排污交易計劃的實施方案。這計劃有助粵港兩地以較低成本控制整體污染水平,讓大家一起活在蔚藍天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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