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

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现正紧密合作,致力携手解决珠江三角洲空气污染问题。在本文你可以了解三地政府合作推行的措施,其中包括于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内设立空气质素监测网络。

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网络

区域空气监控网络

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与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于二零零五年共同建立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粤港环保部门联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局、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于2014年9月共同优化监测网络,并将网络更名为「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实时发布三地的空气质素资讯。同时,空气监测子站由16个增加至23个,其中10个城市子站由广东省内有关城市的环境监测站或国家委托的第三方运维机构运作、8个区域子站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运作,1个位于澳门境内的子站由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运作,其余4个则位于香港,并由香港环境保护署运作。

监测网络的目标

设立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网络的目的为:

  • 提供准确的空气质素数据,协助粤港澳三地政府了解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空气质素情况及污染问题,以制定合适的控制措施
  • 透过长期的监测,评估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的成效
  • 向公众提供区域内各地空气质素的资讯
更多关于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网络的资料

实时空气质素资讯

为了向公众提供更详尽的实时空气质素资讯,监测网络每小时发布各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同时,监测网络提供粤港澳当地最新的空气质素指数:澳方和粤方会每小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港方则会每小时发布空气质素健康指数。另外,监测网络每年公布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监测结果及长期趋势分析,并每季度发布监测数据的统计概要。

粤港澳区域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

解决区域空气污染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广东省政府已制定并推行多项污染防治措施,希望让两地市民都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以及提升下一代的生活环境。其中,两地政府各自采取了以下的措施:

香港

  • 落实及跟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内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进度和成效,以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素。
  • 增加使用天然气发电。
  • 继续进行新一轮检讨香港空气质素指标的工作。
  • 先后公布了《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和 《香港清新空气蓝图 2035》。
  • 草拟管制建议,期望于二○二四年前收紧受规管建筑漆料的 VOC 含量限值,并扩大管制范围至清洁用品。

广东省

  • 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控。
  • 深化工业炉窑的分级管控。
  • 推动钢压延、铝型材行业清洁能源改造。
  • 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
更多关于与内地合作的资料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欢迎输入你的意见!(可选择填写)
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多谢!你的意见只会用作改善「香港政府一站通」。
覆检日期: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