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资格

香港居民如符合申请条件,可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评税,以减少应缴的税款。本文介绍以个人入息课税评税的申请资格、方式及期限。

谁人可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2017/18或之前的课税年度:

如你符合下述条件,便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 年满18岁,或未满18岁而父母双亡;及
  • 本身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或如属已婚,你的配偶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

如你属已婚,而你及配偶有资格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且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则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必须由你们二人共同申请。

2018/19课税年度起

如你符合下述条件,便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 年满18岁,或未满18岁而父母双亡;及
  • 本身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

如你属已婚,且有资格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你可选择与配偶分开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如你及配偶或任何一方有资格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且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你可与配偶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但如你与配偶是以合并方式评定薪俸税,则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必须由你们二人共同申请。 

就个人入息课税而言:

  • 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是指他/她为明确的目的(例如教育、业务、就业或家庭等),自愿选择居于香港,并持续居于此地。除不论时间长短的暂时性或偶尔性的离开外,该人是惯常及正常地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为他/她日常生活的地方,并以香港社会一般成员身分在这里生活。一个人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最终是取决于个案的事实。
  • 「临时居民」是指符合下述情况的人士:该人在其选择的课税年度内,曾在香港逗留一次或多次为期超过180天,或在两个连续的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其选择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一次或多次为期超过300天。
有关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常见问题

如何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你只须填写有关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第7部分,便可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即使你在报税表内没有作出申请,但只要未超过下文所述的期限,你仍可利用IR76C表格作有关申请。如属已婚人士,且选择与配偶共同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则你们二人须一同在两人的报税表或申请表格上签署,才能办妥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手续。已婚人士如欲在2022/23课税年度选择与配偶分开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可透过以下连结下载及填写有关表格,并在下文所述的期限内作出申请。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及申请扣除及免税额的IR76C表格 (pdf 档案) 更多关于已婚人士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处理方式的资料

你可透过邮递或传真,将表格交回税务局:

香港
邮政总局信箱132号
税务局

传真号码:2877 1232

本局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详情)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期限

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必须于下列时限内提出:

  • 有关年度终结后两年内(例如:申请2022/23年度的个人入息课税必须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出);或
  • 有关年度的薪俸税、利得税或物业税评税或补加评税通知书发出后两个月内

以期限较后者为准。

撤回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期限

撤回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申请必须于下列时限内提出:

  • 发出个人入息课税评税的日期后的6个月; 或
  • 税务局局长认为在有关情况下属合理的另一期间

如已婚人士及配偶二人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他们须共同撤回有关选择。

如你撤回就某课税年度作出的选择,则除非税务局局长认为容许再次选择属适当,否则你不可就同一课税年度再次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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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