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付款

邮寄缴付税款、商业登记费、印花税,以及购买储税券时,请留意下列事项。

邮寄划线支票及付款文件

当你邮寄划线支票缴付税款时,应注意事项如下:

划线支票

  • 支票须加划线并注明支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于支票背面写上以下有关编号:
    缴税 税单的收款帐号(列印于缴款单左下角) 
    缴交商业登记费 商业登记证号码
    购买储税券 储税券帐户号码
    缴交印花税 缴款通知书上的 12 位数字税单号码或档案号码

付款文件

  • 请将以下付款文件连同支票寄回,但请勿把它们钉在一起。
    缴税

    请参阅缴款单或缴税通知书上的指示,选取适当的付款文件,

    即缴款单、整页缴税通知书或缴税通知书下方的付款回条 

    缴交商业登记费 商业登记证
    购买储税券 储税券购买表格
    缴交印花税 缴款通知书
下载储税券购买表格 IR1318(pdf档案)

邮寄地址

  • 请在信封面上写上邮寄地址
    缴交税单 香港九龙协调道邮政局邮箱 28282 号税务局局长收
    缴交商业登记费 香港九龙协调道邮政局邮箱 29015 号税务局局长收
    购买储税券  香港九龙协调道邮政局邮箱 28282 号税务局局长收
    缴交印花税 香港九龙协调道邮政局邮箱 28827 号印花税署署长收

注意事项

请确保足够邮递时间及邮资,以令邮递无误。邮寄现金或期票恕不接纳。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

更多关于支付足够邮资的要求

付款收据及查询

缴税

缴付法团、合伙业务的利得税和联名物业的物业税

  • 支票收讫后,税务局会按照印在缴款回条或缴款单上的地址寄出收据。
  • 如你的通讯地址与所列的不同,请划去该地址并写上你的最新回邮地址。如你的通讯地址有任何变更,请填写及交回IR1249表格,以便更新有关记录。
  • 如你在缴税 3 星期后仍未收到收据,可致电税务局热线 187 8033 查询。
  • 你亦可填写表格 IR1273,以申请一份缴税证明书。请使用税务局的表格传真服务(电话号码 2598 6001)索取该表格,或透过以下连结下载。
下载申请缴税证明书的表格 IR1273(pdf档案)

缴付薪俸税、全权拥有物业的物业税、独资业务的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  以邮寄方式缴付该税项,请透过「税务易」帐户收取电子收据。本局不会另发书面收据。

  • 如有需要,你可以填写表格 IR1273,申请一份缴税证明书。请使用税务局的表格传真服务(电话号码 2598 6001)索取该表格,或透过以下连结下载。
下载申请缴税证明书的表格 IR1273(pdf档案)电子收据的资料

缴交商业登记费

如在付款 3 星期后仍未收到有收款机加印的商业登记证,你可致电 2594 3149 向商业登记署查询。

购买储税券

税务局会透过「税务易」信息匣向「税务易」帐户持有人发出电子收据。 

假如你不是「税务易」帐户持有人,税务局会根据你在税务局的邮寄地址寄出书面付款收据。如你在缴税 3 星期后仍未收到收据,可致电税务局储税券组  2594 3122 查询。

缴付印花税

如你在付款 3 星期后仍未收到印花证明书或收据,可致电 2594 3202(关于物业转让文件)或 2594 3201(关于其他文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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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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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