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环境许可证及牌照

若要在香港经营业务,必须遵守相关环保法例,并申请所须的许可证及牌照。本文将介绍本港的环保法例、哪类行业或人士须要申请环境许可证或牌照,以及申请方法。

环保法例

在了解是否须要申领环境许可证或牌照前,你可先认识香港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架构。目前本港有关环境保护及污染管制的条例如下:

  •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
  • 《保护臭氧层条例》
  • 《水污染管制条例》
  • 《废物处置条例》
  • 《海上倾倒物料条例》
  • 《噪音管制条例》
  •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 《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
  • 《汞管制条例》
  • 《产品环保责任条例》
上述条例为有意进行任何受管制活动的工商业或人士,列明有关许可证或牌照的要求。
更多关于环保条例与附属规例

须要申请环保许可证/牌照的工商业或人士

若你的业务或处所涉及任何以下活动,便可能须要申请环保许可证或牌照。

  • 指明的污染工序
  • 装置或改装火炉、烘炉及烟囱
  • 露天焚物
  • 涉及石棉的活动
  • 建造工程
  • 制造、经销、出租或使用空气压缩机
  • 制造、经销、出租或使用手提撞击式破碎机
  • 排放工商业污水
  • 产生、收集或处置化学废物
  • 收集或处置医疗废物
  • 进出口废物
  • 使用或经销油污分散剂或类似物质以处理香港海面油污
  • 倾物入海
  • 进口、出口、制造或使用非除害剂有毒化学品
  • 进口、出口、存放或使用汞、汞混合物或汞化合物
  • 分发受管制电器
  • 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电器废物
  • 分发受规管物品 (即玻璃樽装饮品)
  • 储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玻璃容器废物

如对申请仍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环保署的顾客服务中心 2838 3111。

 

须要申请环保许可证/牌照的工商业或人士

化学废物产生者登记指引

申请许可证及牌照

以下范畴的许可证及牌照,可透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申请:

  • 空气污染管制
  • 废物处置
  • 水污染管制
  • 噪音管制
  • 环境影响评估

市民可下载有关以下范畴的许可证及牌照的申请表格及指引说明:

  • 空气污染管制
  • 环境影响评估
  • 倾物入海
  • 噪音管制
  • 废物处置
  • 水污染管制
  • 有毒化学品管制
  • 汞管制
  • 产品环保责任

申领环境许可证及牌照

各类申请表格及网上申请服务环保署环境保护互动中心的网上申请服务申请许可证及牌照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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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