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瀕危物種
本文將介紹香港就保護瀕危物種所遵守的國際性協議及本地所採取的措施、政府對瀕危物種貿易進行的監管、公眾宣傳活動及瀕危物種資源中心的資訊。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香港自一九七六年起已制定法例第 187 章《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以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的規定。該條例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由法例第 586 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取代。該條例規定,任何人除非根據並按照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事先發出的許可證,否則不得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任何瀕危物種,不論屬其活體、死體、部分或衍生物。一般而言,附錄I物種(也就是極度瀕危而面臨絕種威脅的物種)的國際貿易基本上已全面禁止。任何人士倘違反該條例的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為致力打擊非法瀕危物種貿易,香港政府透過執行相關法例嚴格實施《公約》的規定。在二零二四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約550宗,包括活生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花旗參、乾海馬、天麻、石斛,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魚翅等。
為打擊非法象牙貿易及保護野生大象,香港已全面禁止除「古董象牙」以外的象牙貿易。漁護署會繼續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以打擊象牙走私及非法貿易活動。
有關《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詳情有關《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詳情申請《公約》許可證指引線人的酬賞制度
市民若得悉有關非法進出口和管有瀕危物種的事宜,請向漁護署舉報。若已登記的線人提供可靠線報,致使違例者被定罪或成功檢獲瀕危物種,可獲現金酬賞。所有提供的資料,絕對保密。如欲登記為線人,請與漁護署情報組聯絡(電話:2150 6978);有關酬賞制度的詳細資料,請瀏覽漁護署網站。
有關酬賞制度的詳情公眾宣傳及教育活動
漁護署繼續透過瀕危物種資源中心,舉辦展覽,派發單張,在機場和口岸管制站展示相關資訊,以及播放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等途徑,致力促進市民、學生和貿易商認識保護瀕危物種,提醒他們遵守法例。
關於宣傳資料的詳情瀕危物種資源中心
你亦可透過參觀瀕危物種資源中心,了解更多關於瀕危物種的資訊。位於長沙灣的瀕危物種資源中心,是政府保育教育工作的一個重要項目。該中心由漁護署所管理,中心面積約 1,700 平方呎,展出約 600 件屬於 200 個品種的瀕危動植物標本。此外,中心更設有互動裝置,讓參觀人士寓學習於消閒,令學習更有趣味。由於中心容納人數有限,有興趣的團體請先遞交團體參觀申請表或致電2150 6974預約。
- 地址: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6 樓
- 開放時間:
- 團體參觀:上午十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
- 個別人士參觀:星期五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