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服务
如欲透过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提交申请,你可透过此网上预约服务或致电二十四小时预约热线3763 8080 (不适用于国际驾驶许可证自助服务站),轻松预约前往运输署牌照事务处办理以下驾驶执照、国际驾驶许可证或驾驶考试相关服务:
- 续领正式驾驶执照
- 新领或加领正式驾驶执照/新领、续领或加领驾驶教师执照
- 新领、续领或加领暂准驾驶执照
- 学习驾驶执照(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
- 学习驾驶执照(商用车辆)
- 驾驶考试(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
- 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复本(如执照已遗失/毁坏/破损)
- 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 申领/续领临时驾驶执照
- 国际驾驶许可证(柜位服务或自助服务站)
- 驾驶执照细节证明书
-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于驾驶执照持有人)
本网页介绍如何使用此项网上预约服务、办理牌证或考试申请手续时应带备的文件,以及其他关于有关牌证或考试申请的详情。
运输署牌照事务处的网上预约服务
申请人可使用此网上服务预约前往运输署牌照事务处办理驾驶执照、国际驾驶许可证或驾驶考试相关申请。
网上预约以上服务 网上更改、取消或查询预约 关于驾驶执照的一般资讯更多关于续领正式驾驶执照的资讯更多关于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资讯更多关于透过驾驶考试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的资讯更多关于申领商用车辆正式驾驶执照的资讯更多关于申领暂准驾驶执照(驾驶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资讯更多关于驾驶考试的资讯更多关于海外驾驶执照持有人在香港驾驶的资讯 更多关于国际驾驶许可证的资讯 各牌照事务处及办公时间更多关于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服务的系统需求须带备的文件
前往办理申请时,你应带备已填妥的相关申请表以及在申请表内所列明的所需文件,包括地址证明。
另外,申请人(申请驾驶考试或驾驶执照细节证明书除外)必须于递交申请前三个月内经由运输署指定网上平台,以一次性密码核实其提供的电子联络方式(即香港流动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详情请参阅:https://www.td.gov.hk/sc/public_forms/td_forms/ecmvt/index.html。
你可亲临任何一间牌照事务处或致电运输署客户服务热线2804 2600透过传真索取申请表格,或于以下链接下载该表格。
可接受的地址证明续领正式驾驶执照
如果你持有的正式驾驶执照将于未来四个月内到期,或已到期但未满三年,即可使用此项服务,预约到就近的牌照事务处柜位续领驾驶执照。如驾驶执照有效期届满超过三年则不能续领。
前往办理续领时,请你带备已填妥的正式驾驶执照续领申请表格(TD557)或正式驾驶执照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TD578)或提示通知(TD601),以及在TD557/TD578/TD601内所列明的所需文件。一般而言,本署会于你的正式驾驶执照到期前约二至三个月内向你邮寄表格TD578,亦会向驾驶执照过期快将三年而仍未续领的人士寄发提示通知(TD601)。
正式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新领、续领及加领申请表(TD557)新领或加领正式驾驶执照/新领、续领或加领驾驶教师执照
申请人可在完成有关车辆类别的暂准驾驶期后三年内申领该车辆类别的正式驾驶执照。
正式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新领、续领及加领申请表(TD557)新领、续领或加领暂准驾驶执照
在通过有关驾驶考试后,你可在考试合格日期后七个工作天但不超过三年内到运输署的牌照事务处申请暂准或正式驾驶执照。暂准驾驶执照须在有关驾驶考试及格日期起计三年内申领。
暂准驾驶执照有效期由签发日起计,为期12个月。暂准驾驶执照每次可续期 6 个月,你可于暂准驾驶执照届满前15日内或届满后3年内办理续领手续。
暂准驾驶执照新领/续领及加领申请表格(TD590)学习驾驶执照(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
学习驾驶执照申请表格(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TD555)学习驾驶执照(商用车辆)
(只适用于香港牌照事务处及九龙牌照事务处)
学习驾驶执照申请表格(商用车辆)(TD556)驾驶考试(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
(只适用于香港牌照事务处及九龙牌照事务处)
驾驶考试申请表(私家车、轻型货车、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TD82)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复本
如已遗失/毁坏/破损的执照有效期不超过四个月,可申请续领执照而毋须申领执照复本。如驾驶执照有效期届满超过三年则不能续领。
驾驶执照复本/驾驶教师执照复本申请表(TD106)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只适用于香港牌照事务处)
免试签发香港正式驾驶执照申请表(TD63A)申领/续领临时驾驶执照
临时驾驶执照领取/续期申请书(TD181)申领国际驾驶许可证
国际驾驶许可证申请表格(TD51)驾驶执照细节证明书
驾驶执照细节证明申请书(TD320)更改个人资料(仅限于驾驶执照持有人)
如任何驾驶执照持有人先前向运输署署长提供的姓名、地址或身分证明文件有所改变,该执照持有人须在改变出现后 72 小时内以书面通知运输署署长,并需提交有关改变的证明。
此项预约只适用于更改驾驶执照持有人的个人资料,而不适用于处理更改车辆资料及/或车主为公司或非驾驶执照持有人的更改车主资料申请。
更改个人资料或车辆资料通知书(TD559)七十岁或以上申请人须知
年满七十岁或以上的申请人在申领、续领或加领正式/暂准/临时/学习驾驶执照时,必须一并递交由注册医生于申请前4个月内填写及签发的体格检验证书(TD256)。
体格检验证书(TD256)详细资料
有关网上预约服务的进一步详情,可致电1823 查询,或参阅以下常见问题。
有关网上预约运输署牌照事务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