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處理緊急事故須知
身為駕駛者,應時刻注意道路安全,小心駕駛。然而,當遇上交通事故,你或會不知所措。你可細閱下文了解處理交通事故的實用資訊。
交通意外主要成因
交通意外的常見成因包括:
- 行車時太貼近前面車輛
- 超速駕駛
- 車輛失控
- 不小心轉換行車線
- 不當或不合法轉向
- 疏忽地起動車輛
中途壞車時
- 應把壞車移離行車道,如路上有路肩或邊帶,應把車輛停在該處。
- 亮起壞車警告燈。
- 先確保路面安全才離開車輛;如有懷疑,應佩戴安全帶,留在車內等待救援。
- 盡快致電求助。
遇上交通意外時
- 若不幸涉及交通意外,你必須停車。
- 如果有人傷亡、或有嚴重損毀,未有警務人員的許可,不可移動或干擾車輛;在其他情况下則可把車輛移至附近安全的地方。
- 如肇事車輛載有危險物品,除非有必要救人,否則應遠離該車輛。
- 滅熄香煙或移去其他易燃物體,並關掉引擎,同時須確保油缸或石油氣缸沒有破漏,免生火警。
- 盡快派人報警,或向消防員和救護員求助。
- 如從未接受急救訓練,最好留待醫務人員到場。如果傷者情況惡化,便應設法協助。以下連結載有相關提示。
在快速公路遇上事故
- 如非非常緊急,不應停車;即使發覺車胎漏氣或引擎發出嘈雜聲,亦應慢駛至安全地方。
- 如被迫停泊在快速公路上,應盡量泊在標準的路肩或最左面的路邊。
- 避免留在車內等候援助,盡量找尋安全地方暫避,如防撞欄,並要遠離路面或路肩。
- 盡快致電求助,憑幹線編號和里程標誌確認所在位置。
在隧道內遇上事故
- 熄掉引擎,留下車匙。
- 亮起危險警告燈號。
- 在安全情況下離開車輛,並要留意在其他行車線行駛的車輛。
- 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通知隧道控制中心。
- 火警發生時,打破火警鐘玻璃,啟動火警鐘。可嘗試用隧道管道旁的滅火筒救火,但須避開燶煙及小心車輛。
交通意外受害人索償
如因駕駛人疏忽導致你在交通意外中受傷,你有權索取賠償。如不幸因傷致死,你的受養人亦有權索取賠償。
你或家人應向車主及駕駛人索取賠償,或直接向肇事車輛的承保公司索償。所有涉及人身傷亡的交通意外須向警方報案,索償才獲受理。
更多關於索償權利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迅速提供經濟援助。此計劃無須通過經濟審查,或考慮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造成。
更多關於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最後提示:安全至上
對道路安全稍微掉以輕心,便會隨時發生意外。因此,時刻注意道路安全、保持警覺,是非常重要的。點撃以下連結,重溫各項道路安全貼士。
道路使用小貼士修訂日期: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