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發訊息
對商業電子訊息,包括短訊、預錄電話訊息和電郵感到煩厭?本文介紹政府如何立法監管非應邀電子訊息、如何拒收此等訊息和免受濫發電郵的滋擾。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
此條例制定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如短訊、預錄電話訊息和濫發電郵)的規則,其中包括:
- 發送預錄電話訊息或傳真訊息時不得隱藏來電線路識別資料。
- 商業電子訊息須提供準確的發送人資料。
- 商業電子訊息須提供取消接收訊息的方法。
- 發送人收到收訊人取消接收的要求後,不得再向該收訊人發送商業電子訊息。
- 如電話或傳真號碼已登記於「拒收訊息登記冊」10個工作天或以上,除非得到該電話或傳真號碼登記者同意,發送人不得發送任何商業電子訊息給對方。
- 發送人不得傳送標題具誤導性的商業電郵。
拒收商業電子訊息
- 你可致電登記熱線 1835 000,將你的電話或傳真號碼登記在「拒收訊息登記冊」上。此登記冊共有3份,分別針對傳真、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登記費用全免。
- 你亦可向指定發送人提出「拒收要求」,並盡量留下副本以作紀錄。
- 可是,如你認為某電郵訊息來歷不明,並懷疑電郵載有電腦病毒,應立即刪除該訊息。切勿回覆或嘗試提出「拒收」要求。
懷疑違例個案
如你懷疑有發送人違反了《條例》,例如你已將電話號碼登記在《拒收登記冊》或提出「拒收要求」後,仍收到對方的訊息,你可向通訊事務管理局舉報。
如何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個案避免接收濫發電郵
- 留意網站或電郵內有否提供選項,讓你選擇終止接收更多電郵、優惠推廣或其他推銷訊息。
- 申請免費電郵帳戶服務時,應細閱其使用條款。尤其當你填寫用戶資料時,要分外小心。
- 使用互聯網供應商提供的反濫發電郵措施,或安裝過濾電郵的軟件,以減少接收濫發電郵。
- 盡量使用不同電郵地址作不同用途,例如用一個電郵地址登記社交網站,另一個電郵地址用來處理私人事務。
- 電郵地址應避免使用簡單的用字或常見姓名。
- 安裝和啟動防毒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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