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递交在港转换工作/投资/院校申请
谁可使用此服务
如你属于以下类别人士,你可使用此项网上服务递交在港转换工作/投资/院校申请:
(1) |
根据以下安排/计划来港的人士(包括顶尖人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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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以企业家身份来港的人士 |
(3) |
以学生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只适用于非内地学生) |
惟下列人士不适合使用这项服务:
(1) |
在递交申请时,你并非身在香港; |
(2) |
在领取「电子签证」时,你将不会身在香港;或 |
(3) |
你的逗留期限已届满。 |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将视乎你现时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A. 申请人
以就业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包括根据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或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人士)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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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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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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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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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以企业家身份来港的人士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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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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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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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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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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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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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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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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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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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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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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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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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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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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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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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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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内地学生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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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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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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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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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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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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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 保证人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的人士的聘用公司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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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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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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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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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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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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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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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雇主符合一般就业政策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便利措施,便无须提交这些文件。有关便利措施的详情,请参阅此网站。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的聘用公司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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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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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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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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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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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以企业家身份来港的人士的保证人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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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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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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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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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内地学生的保证人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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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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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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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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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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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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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保证人/聘用公司获授权人士/院校获授权人士(如适用)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申请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申请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缴费方法(只适用于根据「指明计划」提出的申请)
申请费须在网上申请过程中,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银联卡及JCB)、「缴费灵」、「转数快」或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缴付。不论申请结果如何,已缴付的申请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退还。
网上付款常见问题指明计划签证申请的新收费架构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在港转换工作/投资/院校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在港转换工作/投资/院校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在港转换工作/投资/院校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