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索偿须知
雇员若在受雇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雇主在一般情况下须负起《雇员补偿条例》下的补偿责任。如你是因工受伤雇员,本文介绍处理申索补偿的贴士;如你是受伤雇员的雇主,本文亦提供履行法律责任的指引。
如你因工受伤
为确保你的个案能顺利处理,你应注意以下事项:
- 无论伤势是否严重,应立即通知雇主或其代表,例如主管或人力资源部。
- 尽快接受身体检查或医治,切记在求诊时向医护人员清楚说明受伤原因及经过。
- 告知雇主工伤的详情,以便他/她向劳工处呈报。
- 尽快将求诊和覆诊的病假纸及医疗费收据正本呈交雇主,切记自己保存一份副本。
- 就没有争议的个案,雇员须按劳工处寄发的通知书上的指示前往职业医学组办理工伤病假跟进手续。
- 病假期间务必按医生指示疗养及休息,以加快复原和在返回工作岗位时更容易适应。
- 保存雇佣资料,例如可证明雇佣关系的文件、直接雇主及总承判商的名称和地址、开工及出粮记录等。
要更详细了解《雇员补偿条例》下雇员的权益,可浏览以下连结。
《雇员补偿条例》(香港法例第282章)概览因工受伤雇员须知(pdf 档案)雇员补偿个案的处理 – 雇员须知(pdf 档案)《雇员补偿条例》简介(pdf 档案)《雇员补偿条例》疑问解答如你的雇员因工受伤
不论该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你必须于14天内(如因工死亡个案则为7天内),填妥指定表格向劳工处呈报。
一般情况下,你须:
- 支付按期付款(即工伤病假钱),款额为雇员遭遇意外时的每月收入与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每月收入差额的五分四;
- 于雇员提交医疗费收据后21天内发还有关的医疗费;以及
- 于劳工处签发「补偿评估证明书」(表格5)后21天内支付该证明书上列明的补偿款额。
与此同时,你可以:
- 要求雇员接受由指名的注册医生、注册中医或注册牙医进行的身体检查;
- 对怀疑个案作初步调查,及联络保险公司跟进个案;
- 制定处理雇员工伤个案指引,以协助处理个案及根据法例依时支付工伤病假钱及工伤补偿。
要了解更多雇主在《雇员补偿条例》下须履行的责任,可浏览以下连结。
《雇员补偿条例》(香港法例第282章)概览雇员补偿条例简介(pdf 档案)《雇员补偿条例》疑问解答指定表格及填表须知:
雇主呈报引致雇员丧失工作能力不超过三天的意外的通知(表格 2B)雇主呈报雇员死亡或引致雇员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的意外的通知(表格 2)雇主呈报雇员由于职业病而致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的通知(表格 2A)填表须知修订日期: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