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適用於申請由外籍家庭傭工轉以訪客身份留港的人士)
當你閱畢以下指示並備妥申請文件後,便可點擊以下連結以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提示
使用這項網上申請服務前,請預先把所需證明文件儲存為JPEG,PDF,GIF,PNG或TIF格式的檔案,使申請流程更快捷。
誰可使用此服務
一般而言,外籍家庭傭工(外傭)須於完成僱傭合約後離開香港,或於終止僱傭合約後的兩星期內離開香港,兩者以較早日期為準。申請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的逗留期限獲批准與否將按個別情況考慮。由於處理需時,網上申請只接受逗留期限餘下5至7日的申請人。
惟下列人士不適合使用這項服務:
(1) | 在遞交申請時,你並非身在香港; |
(2) | 在領取「電子簽證」時,你將不會身在香港; |
(3) | 你餘下的逗留期限不是5至7日; |
(4) | 你的逗留期限已屆滿; |
(5) |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並且不會在期限屆滿前返回香港;或 |
(6) | 你入境香港時所獲的逗留條件並非外籍家庭傭工。 |
* 不適合使用網上申請服務的申請人,請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4樓的外籍家庭傭工組遞交延期申請。
外籍家庭傭工組的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注意﹕
(1) 經此網上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如獲得批准,申請人可經「電子簽證」網上付款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交有關費用。付款成功後,申請人隨即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申請人及其授權代辦人亦可帶備旅行證件正本及有關費用前往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4樓外籍家庭傭工組繳費及領取「電子簽證」。如申請人授權代辦人前來繳費,該代辦人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申請人的授權書、旅行證件正本及有關費用。
(2) 如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即屬犯罪。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明知其為虛假或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任何獲發的相關簽證/進入許可,或獲准入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在港逗留的許可,即告無效。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的文件。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文件 |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下載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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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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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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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注意:網上申請過程中須提交申請人的簽署。
檔案格式
在上載所需文件前,你必須將文件掃描並儲存為以下檔案格式:
檔案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階(不載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載有照片的文件)
你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錯誤的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無效。
遞交補充文件
入境事務處仍可能在有需要時要求申請人遞交更多與申請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這項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