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士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处理方式
已婚人士可透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以减少税款。本文介绍已婚人士及配偶二人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处理方式、个人入息课税对结转业务亏损的影响,以及二人在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下应缴税款的分摊方式。
在个人入息课税下已婚人士及配偶二人评税的处理方式
截至2017/18课税年度,已婚且并非与配偶分居,而两人均有应予评税的入息的人士,如要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则必须与配偶二人一同申请。已婚人士及配偶分开评税在2017/18或之前的课税年度并不适用于个人入息课税。
自2018/19课税年度起,已婚人士可选择与配偶分开或共同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若你及配偶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则你们二人均须有应予评税的入息。若你及配偶是以合并方式评定薪俸税,则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时,必须由你们二人共同申请。
已婚人士如选择与配偶共同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个人的入息总额在作出适当的扣减后,须与其配偶的入息总额合计为共同入息总额,然后评税。
在个人入息课税下如何处理业务亏损款额
「亏损款额」在此是指该课税年度内业务上的亏损与按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计税下承前年度亏损的总和。
如你和你配偶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而你的扣除款额与亏损款额的总和超出你的入息总额,该超出的款额应在抵销你配偶的入息总额后方可结转,以抵销你在未来各课税年度的入息总额,而该结转余款不应超逾你未能抵销的亏损款额。
应缴税款的分摊方式
已婚人士及配偶如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所评定的应缴税款,通常会根据二人在作出扣除后的入息总额按比例分摊,而他们会各自获发给评税通知书。
示例
于2023/24课税年度,陈先生独资业务的应评税利润为$460,000。陈太太从出租物业每月收取租金$10,000,并支付供楼按揭利息全年共$56,000。
如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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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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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业务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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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0 |
陈太太物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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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评税净值($10,000 x 12 x 80%) |
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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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供楼利息 |
56,000 |
40,000 |
入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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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
减:已婚人士免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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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00 |
应课税入息实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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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00 |
税款(以累进税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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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0 |
减:100 %税款宽减 ( 上限 $3,000 ) (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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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应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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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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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应摊缴税款 ($19,120 x 460,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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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1 |
陈太太应摊缴税款 ($19,120 x 40,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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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 |
陈先生及陈太太会分别收到「评税及缴纳税款通知书」。
( 注 ) 2023/24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可获宽减百分之一百的税款,每宗个案以3,000元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