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領車輛牌照(俗稱「行車證」)
- 於現有車輛牌照期滿前4個月開始可以申請續領
- 車輛牌照有效期為12個月或4個月
- 《續領車輛牌照申請書》(表格TD558)
- 登記車主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 以登記車主的名義購備的有效第三者保險單或臨時保險單的正本或副本,並須在新牌照生效當日仍屬有效。若經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在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後端支援下,如運輸署成功經聯會的網上系統即時核實車輛保險紀錄作為有效的證明,車主便無需上載保險單。保險公司向香港保險業聯會開發的指定網上平台提供的汽車保險相關資料,一般要經過7個曆日,方可有效進行網上核實
- 運輸署所接受的現時地址的證明 (住址╱公司地址及通訊地址)正本或副本,而該地址證明需發出距今不超過3個月
- 登記車主必須於遞交申請前三個月內經由運輸署指定網上平台,以一次性密碼核實其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即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詳情請參閱:https://www.td.gov.hk/tc/public_forms/td_forms/ecmvt/index.html。
- 車輛牌照費用(請參閱費用表TD341)
逾期後始申請續領的車輛牌照,其有效期由牌照發出日起計,而由原有牌照屆滿日期起至新牌照生效日止期間必須繳交附加費。如在上述期間未有使用車輛,可在申請表(TD558)上作出聲明,並到運輸署牌照事務處櫃位或於網上遞交時申請豁免此項附加費。 - 付款方式
- 網上遞交申請:
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銀聯)、轉數快、繳費靈或內地電子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雲閃付) - 牌照事務處櫃位遞交申請:
現金、轉數快、易辦事,或劃線支票(抬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 郵寄遞交申請:
劃線支票(抬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KSAR」)
- 網上遞交申請:
覆檢日期: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