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須知
本文介紹辦理離婚手續須注意的事項,以及相關的支援服務。
當婚姻面臨危機
在決定離婚前,婚姻輔導可讓你將問題提出來討論、學習排解衝突和了解面前的選擇。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提供輔導和轉介服務。
由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提供的綜合家庭服務當你選擇離婚
以下連結載有向法庭申請離婚的相關資訊,包括須填寫的表格、訴訟詳情,以及聘請律師事宜。
怎樣申請離婚在離婚程序中尋求法律諮詢和支援,對你會有幫助。你可從以下文章了解如何申請法律援助、尋求法律諮詢和聘請代表律師等事宜。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在分居或離婚過程中,若與配偶在協調子女照顧或探視事宜上出現困難,可向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的社工尋求協助。
共享親職支援中心政府提供的相關支援
原本租住公屋的夫婦,辦完離婚訴訟後應就住屋安排接洽房屋署。房屋署會視乎雙方的財政、子女管養權和個別情況,將公屋撥歸其中一方或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有經濟需要的家庭可向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職學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學資處)申請為學前及中、小學生而設的資助計劃。
學前學生資助計劃 中、小學生資助計劃修訂日期: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