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的稅務責任
在香港,大部分因擔任職位、受僱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獲得入息的人士,均須繳納薪俸稅。本文解釋僱員是否須要繳交薪俸稅、繳付稅款的程序,以及更改個人資料時須給予稅務局的通知。
我須要繳付薪俸稅嗎?
你可能須就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而繳納薪俸稅;凡因擔任任何職位、受僱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獲得的入息,均屬應課稅收入。如你收到稅務局的報稅表,即使你並無應課薪俸稅的入息,亦須填妥報稅表並於限期前提交稅務局。
如你為自己工作,而不是以僱員身分受聘,你會被視為自僱人士,你便須就有關入息課繳利得稅。
更多關於自僱人士的稅務責任的資料繳付稅款的程序
當你收到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後,應在限期前填妥並交回;而當你收到評稅通知書後,應在指定日期繳付稅款。如你並未收到任何報稅表,則應通知稅務局你可能須就入息而課稅。
更多關於就應課稅事項通知稅務局的資料更改個人資料的通知
報稅表上的地址如有更改,你應盡快通知稅務局你的新通訊地址;如你將會離港超過1個月,則應在離境前1個月通知稅務局。
更多關於通知更改通訊地址的資料更多關於通知將會離港的資料修訂日期: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