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索取文件副本/核證副本

你可透過此網上服務申請索取以下類別文件副本或核證副本:

  1. 有關簽證/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2. 有關人事登記申請
    [只提供副本;申請人如欲申請其人事登記紀錄的核證副本,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第10條填寫「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表格編號SF/ROP/164」要求索取其核證副本,有關費用會按該條例的規定收取。]
  3. 有關居留權申請
  4. 有關旅行證件申請
  5. 有關中國國籍申請
  6. 有關出生及死亡登記申請
  7. 有關婚姻登記申請
  8. 其他申請

如何提交申請?

你需要填妥及遞交本服務提供的網上表格;如有所需證明文件,亦需一併遞交。

在開始網上申請前,如有所需證明文件,你需要以下列特定檔案格式掃描所需文件:

       圖像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符合檔案格式的證明文件備妥後,你便可在網上遞交申請。入境處或會要求你提供額外資料或文件以處理你的申請。

網上申請索取文件副本/核證副本

如欲申請其人事登記紀錄的核證副本,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第10條填寫「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表格編號SF/ROP/164」要求索取其核證副本,或按此,有關費用會按該條例的規定收取。

如欲申請船員紀錄,請按此

申請費用

根據會計通告第2/2022號,影印文件費用為每頁收費一元四角。

根據香港法例第 2 章《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凡申請核證任何文件的真正摘錄,均須繳費一百六十元。

在領取要求索取的文件前,你將獲通知須繳交的費用。

繳費方法

當收到入境處的通知,你可以郵寄劃線支票或本票至本處以作繳費,並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請勿郵寄現金,期票通常不獲接受。

當收到入境處的通知,你亦可利用以下連結,然後輸入申請檔案編號和資料當事人的出生日期。如你輸入的資料與入境處的紀錄相符,系統會顯示網上繳費的網頁以作網上付款。

網上繳交申請索取文件副本/核證副本的費用

其他申請索取文件副本/核證副本的方法

你可以填妥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如有需要)交回入境處有關組別:

下載索取文件副本/核證副本申請書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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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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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