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電子簽證」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電子簽證」安排。提交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或更改在港逗留身分等申請的人士,在其申請獲批並繳交相關費用(如適用)後,會獲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通知書》或《逗留條件通知書》等「電子簽證」。有關詳情,請瀏覽「電子簽證」網頁。
誰可使用這項服務
在以下情況,你可使用這項服務下載和列印該「電子簽證」:
- 你的申請在2021年12月28日前獲批准,並在2021年12月28日或之後獲簽發該「電子簽證」
- 你的申請在2021年12月28日或之後獲批准,並已繳付相關費用(如適用)
如何下載「電子簽證」
你可點擊下列連結,然後輸入申請檔案編號、申請人的出生日期及申請時提供的旅行證件號碼(只需首四個字母數字字符)。如你輸入的資料與入境處的紀錄相符,系統會顯示你的「電子簽證」以供下載和列印。如該「電子簽證」的有效期或註明的逗留期限已屆滿,系統將不會顯示該「電子簽證」。
下載「電子簽證」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修訂日期: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