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誰可使用此服務
如你屬於以下類別人士,你可以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遞交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留港╱回港工作:
(1) |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 註1(下稱「非本地畢業生」) 註1:非本地學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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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非本地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遞交在港就業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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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後遞交回港就業申請 ) |
(2) |
以學生身份臨時延長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績公佈(只適用於非本地應屆畢業生) |
(3) |
修讀在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提供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畢業生註2。(下稱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 註2: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是指內地與香港的大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高等教育合作辦學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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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灣區校園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遞交來港就業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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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大灣區校園非應屆畢業生(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後遞交來港就業申請) |
以學生身份臨時延長逗留期限人士,下列情況不適合使用這項服務:
(1) |
在遞交申請時,你並非身在香港; |
(2) |
在領取「電子簽證」時,你將不會身在香港; |
(3) |
你打算於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領取延期逗留標籤; |
(4) |
你現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 |
(5) |
你餘下的逗留期限超過四星期; |
(6) |
你的逗留期限已屆滿; |
(7) |
你的旅行證件將於三個月內期滿; |
(8) |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並且不會在期限屆滿前返回香港; |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的文件。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文件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的申請人 |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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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 | 非應屆畢業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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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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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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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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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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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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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每名隨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人來港的受養人所須遞交的文件。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所需申請表格/文件 |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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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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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5 |
以學生身份臨時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人須遞交的文件。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所需申請表格/文件 |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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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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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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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你可透過以下連結下載適用表格。
赴港工作同意書 (表格ID990A第10頁)請註意,在網上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及受養人(如適用)及/或聘用公司授權人(如適用)須填寫網上申請表,並簽署確認在該網上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均屬正確、完備和真實。如受養人為16歲以下人士(兒童受養人),網上申請表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檔案格式
在上載所需文件前,你必須將文件掃描並儲存為以下檔案格式:
檔案類別: 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階(不載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載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務
當你準備好補充文件後,便可透過以下連結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網上申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延長逗留期限你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錯誤的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無效。
集體遞交申請
你和你的同行受養人可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在同一次申請中,最多可接受四名申請人集體遞交申請。你可按照系統指示為每名申請人輸入個人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網上申請確認書,須重新遞交申請。
遞交補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的申請,並收到入境事務處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補充文件,你可使用這項網上遞交服務。要取得有關網上遞交補充文件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這項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有關申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的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