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適用於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人士或其受養人﹞

誰可使用此服務

如你屬於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的人士或其受養人,你可以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惟下列人士不適合使用這項服務:

(1)

在遞交申請時,你並非身在香港;

(2)

在領取「電子簽證」時,你將不會身在香港;

(3)

你現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

(4)

你餘下的逗留期限超過三個月;

(5)

你的逗留期限已屆滿;

(6)

你的旅行證件將於三個月內期滿;或

(7)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並且不會在期限屆滿前返回香港。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將視乎你現時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申請人的有效旅行證件(提交申請時應仍然有至少三年半的有效期)及有最近的入境印章/入境標籤/「電子簽證」的舊旅行證件(如適用)

5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

1

  • *由投資推廣署發出的符合投資管理規定審查證明書註1

1

  • 申請人的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須顯示申請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認可官方文件(例如: 相關外國國家的出入境機關 / 領事館簽發的官方信件)。[只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並擁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

5

註1: 縱然投資者或仍未取得相關的審查證明書,投資者及其受養人(如有)亦須在其逗留期限屆滿前向入境處處長申請延長逗留期限。視乎申請人隨後能否提交有效的審查證明書,入境處才會繼續處理申請人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受養人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受養人的有效旅行證件(提交申請時應仍然有至少三年半的有效期)及有最近進入香港特區的入境印章/入境標籤/「電子簽證」的舊旅行證件(如適用)

5

  • 受養人的香港身份證[適用於11歲或以上受養人]

1

  • *保證人的香港身份證、有效旅行證件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受養人的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須顯示申請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認可官方文件(例如: 相關外國國家的出入境機關 / 領事館簽發的官方信件)。[只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並擁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

5

請注意,在網上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及受養人(如適用)須填寫網上申請表,並簽署確認在該網上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均屬正確、完備和真實。如受養人為16歲以下人士(兒童受養人),網上申請表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檔案格式

在上載所需文件前,你必須將文件掃描並儲存為以下檔案格式:

檔案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階(不載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載有照片的文件)

繳費方法

申請費須在網上申請過程中,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費靈」、「轉數快」或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繳付。不論申請結果如何,已繳付的申請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退還。

網上付款常見問題指明計劃簽證申請的新收費模式

如何使用此服務

當你準備好補充文件後,便可透過以下連結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延長逗留期限

你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錯誤的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無效。

集體遞交申請

你和你的同行受養人可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在同一次申請中,最多可接受九名申請人集體遞交申請。你可按照系統指示為每名申請人輸入個人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網上申請確認書,須重新遞交申請。

遞交補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並收到入境事務處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補充文件,你可使用這項網上遞交服務。要取得有關網上遞交補充文件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這項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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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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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