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適用於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的人士或其受養人﹞

誰可使用此服務

如你屬於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的人士或其受養人,你可以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惟下列人士不適合使用這項服務:

(1)

在遞交申請時,你並非身在香港;

(2)

在領取「電子簽證」時,你將不會身在香港;

(3)

你現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

(4)

你餘下的逗留期限超過三個月;

(5)

你的逗留期限已屆滿;

(6)

你的旅行證件將於三個月內期滿;

(7)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並且不會在期限屆滿前返回香港;

(8)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長逗留期限後,你的情況已有變更(例如轉換僱主、保證人、投資資產、學校或課程);或

(9)

你曾獲通知下一次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將須覆核。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將視乎你現時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表格 ID967 –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居留申請表

6

  • *表格 SF/IM/1611 –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資本投資者聲明

2

  • 香港身份證

1

  • *旅行證件(顯示個人資料、最近期逗留條件和期限/入境標籤及任何資料更改的頁面,如個人資料、證件有效期等)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外國永久居民資格的證件(如申請人是中國籍人士或無國籍人士)

5

  • *根據投資資產種類提供證明(例如:房地產投資的按揭記錄/金融資產投資的賬戶報表)

10

  • 其他證明文件

5

以受養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表格 ID91 – 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第1至3頁

3

  • *表格 ID481A – 保證人聲明書

2

  • 表格 ID481B – 受養人聲明書

2

  • 香港身份證

1

  • *旅行證件(顯示個人資料、最近期逗留條件和期限/入境標籤及任何資料更改的頁面,如個人資料、證件有效期等)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保證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顯示個人資料、最近期逗留條件和期限/入境標籤及任何資料更改的頁面,如個人資料、證件有效期等)及其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其他證明文件

5

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的申請人或其受養人可透過以下連結下載適用表格,並在網上申請過程中上載由申請人及/或受養人妥為簽署的申請表。

表格 ID967: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居留申請表
表格 SF/IM/1611: 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資本投資者聲明
表格 ID91: 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
表格 ID481A: 保證人聲明書
表格 ID481B: 受養人聲明書

檔案格式

在上載所需文件前,你必須將文件掃描並儲存為以下檔案格式:

檔案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階(不載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載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務

當你準備好補充文件後,便可透過以下連結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你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錯誤的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無效。

集體遞交申請

如你的同行受養人也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你們可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在同一次申請中,最多可接受八名申請人集體遞交申請。你可按照系統指示為每名申請人輸入個人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網上申請確認書,須重新遞交申請。

遞交補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並收到入境事務處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補充文件,你可使用這項網上遞交服務。要取得有關網上遞交補充文件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這項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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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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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檢日期: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