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適用於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的人士或其受養人﹞

誰可使用此服務

如你屬於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的人士或其受養人,你可以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惟下列人士不適合使用這項服務:

(1)

在遞交申請時,你並非身在香港;

(2)

在領取「電子簽證」時,你將不會身在香港;

(3)

你現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

(4)

你餘下的逗留期限超過四星期;

(5)

你的逗留期限已屆滿;

(6)

你的旅行證件將於三個月內期滿;

(7)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離開香港,並且不會在期限屆滿前返回香港;

(8)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長逗留期限後,你的情況已有變更(例如轉換僱主、保證人、投資資產、學校或課程);或

(9)

你曾獲通知下一次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將須覆核。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

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將視乎你現時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註有*的文件必須遞交。

以就業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香港身份證

1

  • *旅行證件(顯示個人資料、最近期逗留條件和期限/入境標籤及任何資料更改的頁面,如個人資料、證件有效期等)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公司證明信/僱傭合約,其上註明申請人的職位、薪酬及聘任期

5

  • 申請人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的證明文件,如由稅務局發出的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如適用)

5

  • 其他證明文件

5

以受養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載的檔案數量
  • 香港身份證

1

  • *旅行證件(顯示個人資料、最近期逗留條件和期限/入境標籤及任何資料更改的頁面,如個人資料、證件有效期等)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保證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顯示個人資料、最近期逗留條件和期限/入境標籤及任何資料更改的頁面,如個人資料、證件有效期等)及其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

5

  • 其他證明文件

5

請注意,在網上申請過程中,申請人及/或保證人/聘用公司授權人(如適用)須填寫網上申請表,並簽署確認在該網上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均屬正確、完備和真實。如受養人為16歲以下人士(兒童受養人),網上申請表須由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檔案格式

在上載所需文件前,你必須將文件掃描並儲存為以下檔案格式:

檔案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階(不載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載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務

當你準備好補充文件後,便可透過以下連結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你必須提供正確的資料,錯誤的資料可能會導致你的申請無效。

集體遞交申請

如你的同行受養人也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你們可在網上一併遞交申請。在同一次申請中,最多可接受四名申請人集體遞交申請。你可按照系統指示為每名申請人輸入個人資料及上載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網上申請確認書,須重新遞交申請。

遞交補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並收到入境事務處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補充文件,你可使用這項網上遞交服務。要取得有關網上遞交補充文件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這項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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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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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檢日期: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