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身份證持有人可申請其身份證紀錄內文件之核證副本,例如申請書。「智方便+」註冊用戶(詳情請瀏覽此網頁)閱畢以下指示並備妥申請文件後,便可透過以下連結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

除網上申請外,申請人亦可透過其他途徑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詳情請按此

如何提交申請?

本地申請

  1. 遞交網上申請書;
  2. 上載補充文件及資料(如需要)。

海外申請

  1. 遞交網上申請書;
  2. 上載下列所需文件: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副本
    • 由申請人居住國家的一位公證人(Notary Public)給予適當認證之照片及拇指指模,並必須淸晰,以便核實申請人的身份
    • 如申請人授權他人爲其領取證明書,須同時說明獲授權人士的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聯絡址和電話。
    • 上載其他補充文件及資料(如需要)。

如有需要,本處可能要求你提交補充文件及資料。

可接納的補充文件特定檔案格式:
       圖像類別: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 5Mbytes 或以下

其他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的途徑

親身申請
申請人應填妥申請索取文件核證副本表格SF/ROP/164,並前往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提出申請 (網址: https://www.immd.gov.hk/hkt/forms/forms/sf-rop-164.html)。

郵寄申請
申請人可將申請郵寄到:
香港灣仔
告士打道7號
入境事務大樓15樓
人事登記紀錄組

申請費用

根據香港法例第 177A 章《人事登記規例》附表 2 的規定,凡按香港法例第177 章《人事登記條例》第 10 條提供的文件核證副本,申請人須繳費港幣 425 元正。申請人可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繳交申請所需的費用。

領取文件核證副本

本地申請
申請人可以親自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記辦事處領取文件核證副本,或授權他人代領。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年滿18歲,並在領取文件核證副本時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及授權書(如在申請時未有提供)。

海外申請
如果已繳交申請文件核證副本的費用,申請人可以要求以掛號郵遞把文件核證副本寄往指定地址。此外,申請人亦可以親自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記辦事處領取文件核證副本,或授權他人代領。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年滿18歲,並在領取文件核證副本時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及授權書(如在申請時未有提供)。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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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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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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