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

根據《人事登記規例》,老年人、失明人或體弱的人士如獲登記主任信納他們親身前往登記申領香港身份證會損害他們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便無須申領身份證或換領新證。這類人士可申請免費簽發的《豁免登記證明書》。然而,並非居住在香港的人士無須根據條例登記申領香港身份證,他們亦無須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申請人可自行或透過代表(例如:家庭成員、親屬、社會福利署的社工或所屬老人院的主管)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當你閱畢以下指示並備妥申請文件後,便可透過以下連結使用這項網上服務。

網上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

所需的文件

由申請人自行提出的申請需:

(1) 填妥及上載已簽署的網上申請書;
(2) 上載申請人現時健康狀況的證明文件(申請人年齡是70歲或以上無須出示證明文件)。本處會按個別個案的情況作出考慮;
(3) 上載申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4) 上載申請人的近照一張。

 

由代辦人代表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需 (代辦人必須年滿18歲) :

(1) 填妥及上載已簽署的網上申請書;
(2) 上載申請人現時健康狀況的證明文件(申請人年齡是70歲或以上無須出示證明文件)。本處會按個別個案的情況作出考慮;
(3) 上載申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4) 上載申請人的近照一張;
(5) 上載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
(6) 上載代辦人與申請人的關係證明文件。

如有需要,本處可能要求你提交補充文件及資料

數碼相片及補充文件可接納的特定檔案格式如下:

透過互聯網申請可接納的數碼相片特定檔案格式

圖像類別:JPEG

檔案大小:5MB 或以下

合適尺寸:

由掃瞄器 (600dpi)擷取 – 相片大小:40毫米(闊) X 50毫米(高)

由數碼相機擷取 – 圖像大小:最少1200像素 (闊) X1600像素(高)

 

透過互聯網申請可接納的補充文件特定檔案格式

圖像類別:JPEG或TIF (CCITT-G4)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2Mbytes 或以下

繳費方法

簽發《豁免登記證明書》費用全免。然而,如有關人士已申領《豁免登記證明書》,及後在健康情況容許下重新辦理補領身份證手續,但之前的身份證已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則須繳付補領身份證的費用。

領取《豁免登記證明書》

倘若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或其代表會收到通知,前往所選擇的人事登記辦事處領取《豁免登記證明書》。領取《豁免登記證明書》時,必須把申請人的身份證(如有的話)交回人事登記辦事處註銷。請注意當申請人的健康情況容許時,應重新申請身份證,並將《豁免登記證明書》交回人事登記辦事處。豁免書並非旅行證件,不可用作出入境用途。

你可透過以下連結,查閱各人事登記辦事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等資料。(請注意: 星期六不設領證服務,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人事登記辦事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

支援及詳細資料

如你於使用網上服務時需要技術支援,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致電入境事務處電子服務熱線(852) 3128 8668。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查詢。

有關這項服務的詳細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網上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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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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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