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是全港性、以病人為本的電子互通平台,讓獲授權的公私營醫護機構取覽和互通參與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作醫護用途。
登記加入醫健通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衞生署及個別獲你授權的私營醫護機構可於提供醫護服務時按「有需要知道」的原則取覽你的電子健康紀錄,以能為你提供更適時的診斷及治療,並減省重複檢驗。
參與醫健通屬自願性質,費用全免,你可隨時退出醫健通或撤銷給予任何醫護機構(醫管局和衞生署除外)的授權。
市民可透過不同途徑登記加入醫健通。
網上遞交申請
如你屬下列類別之申請人,便可透過網上遞交醫健通申請:
- 年滿16歲,並持有適用的身分證明文件;
- 代表16歲以下兒童的家長、家人或與其同住的代決人;或
- 代表16歲或以上無能力給予同意的人士的家人或與其同住的代決人。
如你透過「智方便」經網上遞交申請,當你的登記正式生效時,你的電子健康紀錄將會被互通(即身份已被即時核實)。如你於網上遞交申請而非使用「智方便」,請於下次前往已參與醫健通的私營醫護機構接受醫護服務時,攜同你於網上申請時所用的身分證明文件及該兒童或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如你是代決人),以核實身分;你亦可到醫管局或衞生署轄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或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核實身分。
如你年滿十六歲並有能力給予同意,但未能親身前往核實身分,你可授權其他人士代你核實身分,請謹記在網上遞交的申請表格上註明。
核實身分是保障私隱的重要措施,用以驗證申請者的身分。成功驗證後,你在醫健通內的電子健康紀錄將可以互通。
證明文件核實身分其他登記方法
你亦可透過以下方法為自己,或為16歲以下兒童或無能力給予同意的人士進行登記:
- 親身(或陪同16歲以下兒童或無能力給予同意的人士)前往醫管局或衞生署轄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或為你/有關兒童或人士提供醫護服務的私營醫護機構轄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登記醫健通;或
- 填妥RE(C)01登記同意書,郵遞或傳真至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或投進設於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的收集箱,並於下次前往已參與醫健通的私營醫護機構接受醫護服務時,攜同登記同意書所用的身分證明文件及該兒童或人士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如你是代決人),以核實身分;你亦可到醫管局或衞生署轄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或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核實身分。
- 如你年滿十六歲並有能力給予同意,但未能親身前往核實身分,你可授權其他人士代你核實身分,請謹記在申請表格上註明。
有關詳情請參考以下連結:
醫護接受者登記常見問題登記資訊證明文件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搜尋已參加醫護機構初生嬰兒登記(未領取香港出生證明書)
在你的初生嬰兒領取香港出生證明書前,你可帶同嬰兒親身前往出生醫院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出示由出生醫院所發出的證明文件作登記用途。當嬰兒取得出生證明書後,你只需帶同出生證明書與嬰兒親身前往醫管局或衞生署轄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登記站、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為你的嬰兒提供醫護服務並已參與醫健通的私營醫護機構,或衞生署的母嬰健康院,完成建立電子健康紀錄便可。
有關詳情請參考以下連結:
初生嬰兒(未領取香港出生證明書)親身登記查詢
如想進一步了解醫健通及登記方法,歡迎致電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852) 3467 6300或電郵至ehr@ehealth.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