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海港計劃

「淨化海港計劃」是有關收集和處理維多利亞港兩岸污水的大型計劃。本文將會介紹實施計劃的原因、計劃的各個階段,以及「污染者自付原則」如何協助改善維港的水質。

目前概況

維港的水質與香港市民息息相關,政府因此推出「淨化海港計劃」。此項計劃整體統籌了海港兩岸的污水收集工作,計劃已於2015年年底全面啟用。

「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及第二期甲工程範圍圖

有關「淨化海港計劃」的常見問題

第一期工作及成果

「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處理75%由維港兩岸所產生的污水,其中的基礎建設包括全長23.6公里的深層管道,能夠將170萬噸的污水從九龍和港島東北部輸送到昂船洲的污水處理廠,該污水處理廠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同類設施之一。計劃第一期自2001年12月投入服務後,維港的整體水質已有顯著的改善,讓大眾可享有更潔淨的海港。

有關「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的詳情

第二期甲工作及成果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主要工程包括建造長約21公里的深層污水隧道,把餘下25%源自港島北部和西南部的污水輸送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進行化學強化一級處理;改善位於港島北部及西南部合共8 間現有基本污水處理廠;擴大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處理量及增建新的污水消毒設施。第二期甲設施於2015年年底啟用後,所有來自維多利亞港兩岸的污水,都會輸送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和消毒,再排放到維港以西海域,維多利亞港的水質得到全面提升。

昂船洲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泥的設施

「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一般資料有關「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詳情

第二期乙

政府已完成檢討「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的推展,即在現有的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毗鄰建造一所地下生物處理設施。檢討顯示,「淨化海港計劃」 第二期甲已提供足夠容量處理預測的污水量,而在設施啟用後,維港大部分水域已符合水質指標。檢討的結論是,就符合水質指標而言,在現階段推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並無迫切需要。與此同時,我們會根據水質狀況和生物處理技術的最新發展,不時檢討「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的推展工作。

污染者自付原則

若要持續保護海洋環境,我們需要應付「淨化海港計劃」及其他污水處理設施日常運作所涉及的龐大開支。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所有製造廢物者均有責任分擔清理廢物的費用。我們在提供污水處理服務上應用了此項原則,並推行「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徵收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然而,目前當局透過上述收費計劃只能收回污水處理服務營運成本的一部分,而餘額則由政府作出補貼。

有關「污染者自付原則」的詳情有關污水處理和收費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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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檢日期: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