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強制性清盤案紀錄的網上查冊服務
重要注意事項:網上查冊服務於2021年11月起推行新措施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查冊者亦須確認知悉將所得個人資料用於任何未經許可的目的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的後果。
網上查冊服務讓你快捷方便地查詢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及強制性清盤案的紀錄。本文介紹此服務的有關資料。
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強制性清盤案查冊
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強制性清盤案紀錄的網上查冊服務可以助你快速地獲悉:
- 一個人是否已經破產或正面對破產呈請。
- 一個人是否或曾否受到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
- 一家公司是否已經清盤或正面對強制性清盤呈請。
註釋﹕
- 破產管理署並沒有保存公司自動清盤的紀錄。
- 電腦系統並沒有保存1984年以前完結的公司強制清盤個案紀錄。
此收費服務歡迎公眾人士使用,你只須連接上互聯網,便可於家中、辦公室或其他地方快速進行查冊及取得報告,節省你的寶貴時間。
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強制性清盤案紀錄個別查冊強制性清盤案紀錄大批查冊怎樣使用服務?
你可以在網上把你的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強制性清盤案查冊申請逐個輸入。在繳付費用後(如有需要),查冊報告會即時在網上顯示。你每次最多可進行5項查冊(強制性清盤案大批查冊服務除外)。
你可以在交易日期的7日內輸入你的參考編號,利用「重新列印查冊結果」功能檢索查冊報告。
輸入查冊資料須知
輸入查冊資料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 「Company Limited」必須全寫,不可以用縮寫「Co. Ltd.」。
- 如有英文名,請在名字後輸入英文名,例如Chi Keung Peter。不要在名字和英文名之間輸入逗號。
- 如果使用中文輸入,系統只接受繁體中文。
付款
每項破產案/強制性清盤案的查冊申請費用是港幣80元,你可使用繳費靈、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銀聯)或「轉數快」支付費用。
付款前須知
請注意,查冊報告的內容是根據破產管理署在查冊當時備有的資料庫紀錄或網上指示較早時候的資料為本的。破產管理署只會依據手上所得的資料和文件更新資料庫紀錄。
查詢及協助
如你於使用此網上服務時需要協助,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45分內致電查詢熱線2867 2448。若你於非辦公時間致電,請於錄音系統留下姓名及聯絡電話,有關職員將盡快與你聯絡。
你亦可傳真至3105 1814或電郵至oroadmin@oro.gov.hk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