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常见问题

  • 问1.
    我是否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如果你是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你可以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问2.
    我是否一个中国公民?

    如果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96年5月15日通过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解释而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士,你便是「中国公民」。一般来说,如果你是在香港或中国其他地区出生,并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不论你现在是否持有或曾经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或其他外国护照,你可能是一个中国公民。

  • 问3.
    我具有部分中国血统,并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我是否符合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订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上述《国籍法》第五条订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每一个案须根据上述的《国籍法》条文作个别考虑。

  • 问4.
    我是一名中国公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我可否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可以。

  • 问5.
    我可否同时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可以。

  • 问6.
    我是一名中国公民,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外国护照。我可否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如果你返回香港定居,并且没有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报变更国籍,则仍是一名中国公民,符合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请注意,就任何人士声称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而言,「定居」是指通常居于香港,而且在港逗留的时间并无受到任何限制。)

    你可以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的入境事务群组,找到更多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以及中国国籍的资料。

    更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的资料
    更多关于中国国籍的资料

  • 问8.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有什么特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特点:

    • 护照乃采用电脑可读形式印制,以方便你在世界各地使用;尤其是在已设有电脑阅读旅行证件设备的出入境管制站。
    • 电脑可读护照只载有持证人的个人资料,任何年龄的儿童须持有他们自己的护照。
    • 为配合国际趋势,护照加入非接触式晶片,储存显示于个人资料页上的相片及资料。
    • 除特别注明外,护照有效期通常为10年。16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通常为五年。
    • 护照订明持护照者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 护照在世界各国一律有效。
  • 问9.
    怎样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凡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可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你可以在香港或海外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

    须递交的文件、费用及照片请参阅如下连结:

    本地申请
    海外申请

  • 问10.
    我为何需要预约领取我的新香港特区护照?

    使用预约服务,你可缩短在入境事务办事处排队轮候领取你的旅行证件的时间。

  • 问11.
    我可在什么时候使用此预约服务?

    在领证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第二天,你便可使用此预约服务。你可选择星期一至六在已选择的领证地点提供的合适时段。此项服务是免费的,并可为最多4名申请人集体预约,惟所有申请人在领证通知书上的领证地点必须相同。

  • 问12.
    我的孩子是中国公民并刚在香港出生,但还未领取香港出生证明书,我并没有香港身份证,可否为他预约申请特区护照?

    可以。你可使用你的旅行证件号码及孩子的出生日期同时预约办理香港出生登记及申请特区护照。输入的资料必须与医院送交的新生婴儿呈报表的记录相符。在香港出生的婴儿,必须凭借香港出生证明书(俗称出世纸) 才可递交特区护照或回港证的申请。因此,若预约申请特区护照/回港证,包括交通时间,请选择不少于在出生登记预约的一小时后或更长的时间后,例如:预约早上九时在九龙出生登记处办理出世纸,请预约早上十一时到东九龙分区办事处办理特区护照。

  • 问13.
    我可否同时为我的孩子预约申请特区护照和回港证吗?

    可以。在每次预约办理旅行证件,你可预约不超过4个的申请。例如,你可为两名儿童,在一次预约中,同时预约申请特区护照和回港证,即合共4个申请。

  • 问14.
    我需要更改护照上的个人资料,申请手续为何?

    你必须亲身 前往入境事务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或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递交申请书。除有关证明文件(例如更改姓名的改名契)外,你还需要出示你现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请注意,由于护照上的个人资料必须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的资料相同。在提交上述申请前,你必须先到人事登记处办理更改身份证上的个人资料。

    当上述申请获得接纳后,入境事务处会按照你现有护照的有效期签发载有已修订资料的新护照给你。申请费用是84港元。或你可申请换领一本有效期为10年或5年(视乎申请人的年龄)的新护照。申请10年期限的护照费用为370港元(32页)/ 460港元(48页),而5年期限的护照费用为185港元(32页)/ 230港元(48页)。

  • 问16.
    如我在外游时遗失香港特区护照,应该怎办?

    如你在外游时遗失香港特区护照,应向当地警方报告,并索取一份警察报告副本。然后你可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并要求补领旅行证件。你亦可致电香港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24小时求助热线(852) 1868寻求协助。入境事务处会就有关办理证件的事宜提供意见和协助。

    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

    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

  • 问17.
    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时间?

    入境事务处承诺于收妥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的10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申请的程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未满11岁而并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其申请的处理时间为14个工作天内。一般而言,你可于入境事务处完成处理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天领取新护照。若非亲身递交申请书(例如投递),请预留额外二至三个工作天处理相关手续。如因遗失、损坏或更改个人资料而提出护照申请,处理申请的时间可能会较长。此服务承诺能否达到,须视乎个别申请情况,以及于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 如果你计划出外旅游,请及早申请。

  • 问18.
    我在内地出生,在填写护照申请表格时,我应如何填写出生地点?而我的子女在海外出生,又应该如何填写?

    如你在内地出生,你应在出生地点一栏填上出生省份,直辖市或自治区(例如:广东或上海),护照上会注明你所报称的出生地点。至于你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只须填上出生国家名字(例如:加拿大或泰国),而不用填上出生省/市等,护照上只会注明你的子女出生国家名字(例如:加拿大或泰国)。

  • 问19.
    我在那里可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书?

    你可到湾仔入境事务处总部查询及联络组或各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民政事务处及各邮政局索取说明书及申请书。你亦可经邮递取得申请书。请致电(852) 2824 6111或传真(852) 2877 7711或以电子邮件致enquiry@immd.gov.hk

    如果你在海外居住,你可以向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索取说明书及申请书。

  • 问20.
    我可否将我的子女包括在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内?

    不可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乃采用电脑可读形式印制,它只载有持证人的个人资料。你必须为你的子女申领个别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问21.
    11岁以下儿童毋须持有身份证,他们如何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1岁以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必须由该儿童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该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将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同时签发。如需更详细资料,请参阅ID(C)842A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申请的说明书及ROP(C)149因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而为十一岁以下儿童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填表须知。

  • 问22.
    现时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有一个有效签证,但我即将需要换领新的护照。领取新护照后,我可否保留现时的护照?

    在领取新护照时,你必须将现时所持有的特区护照交回本处注销,注销后,该护照会发还给你。

    如有需要,你可以在申请换领特区护照时,同时申请将现有的护照和新的护照互联。互联护照是在旧护照和新护照上作出一项批注,以说明旧护照载有一个仍然有效的签证,旧护照实际上不会与新护照相连起来,而是在作出批注后退还给你。如申请互联护照,你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 在印制互联的批注当日,你的现有护照仍然有效;
    (二) 你的现有护照有一个有效签证、居留证或入境许可证;
    (三) 你的现有护照最少有一页空白页,可用作互联护照批注。

    申请互联护照,须填妥申请表格(ID879)及缴交 170 港元费用。由于特区护照处理程序一般需时十个工作天, 如需要申请互联护照,请在递交换领特区护照申请时一并提出申请,避免延误制作护照时间。

    香港特别行政区互联护照申请书(表格 ID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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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检日期: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