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电子签证」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签证」安排。提交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或更改在港逗留身分等申请的人士,在其申请获批并缴交相关费用(如适用)后,会获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或《逗留条件通知书》等「电子签证」。有关详情,请浏览「电子签证」网页。
谁可使用这项服务
在以下情况,你可使用这项服务下载和列印该「电子签证」:
- 你的申请在2021年12月28日前获批准,并在2021年12月28日或之后获签发该「电子签证」
- 你的申请在2021年12月28日或之后获批准,并已缴付相关费用(如适用)
如何下载「电子签证」
你可点击下列连结,然后输入申请档案编号、申请人的出生日期及申请时提供的旅行证件号码(只需首四个字母数字字符)。如你输入的资料与入境处的纪录相符,系统会显示你的「电子签证」以供下载和列印。如该「电子签证」的有效期或注明的逗留期限已届满,系统将不会显示该「电子签证」。
下载「电子签证」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修订日期: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