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适用于以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谁可使用此服务
如你以下列人士的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1) |
根据以下安排/计划来港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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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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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就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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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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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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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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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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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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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
(2) |
以学生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
(3) |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居民) |
惟下列人士不适合使用这项服务:
(1) |
在递交申请时,你并非身在香港; |
(2) |
在领取「电子签证」时,你将不会身在香港; |
(3) |
你现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 |
(4) |
你余下的逗留期限超过四星期(如你是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人,而你余下的逗留期限超过三个月); |
(5) |
你的逗留期限已届满; |
(6) |
你的旅行证件将于三个月内期满; |
(7) |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并且不会在期限届满前返回香港; |
(8) |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长逗留期限后,你的情况已有变更(例如转换雇主、保证人、投资资产、学校或课程);或 |
(9) |
你曾获通知下一次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将须复核*。 |
* 根据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人除外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将视乎你现时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以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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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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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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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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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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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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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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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或保证人/聘用公司授权人(如适用)(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人除外)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受养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人可透过以下连结下载适用表格,并在网上申请过程中上载由申请人及/或受养人妥为签署的申请表。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集体递交申请
在同一次申请中,最多可接受九名申请人集体递交申请(视乎申请类别)。不同保证人的申请人必须分开递交申请。你可按照系统指示为每名申请人输入个人资料及上载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网上申请确认书,须重新递交申请。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