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适用于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或其受养人﹞

谁可使用此服务

如你属于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或其受养人,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惟下列人士不适合使用这项服务:

(1)

在递交申请时,你并非身在香港;

(2)

在领取「电子签证」时,你将不会身在香港;

(3)

你现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

(4)

你余下的逗留期限超过四星期;

(5)

你的逗留期限已届满;

(6)

你的旅行证件将于三个月内期满;

(7)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并且不会在期限届满前返回香港;

(8)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长逗留期限后,你的情况已有变更(例如转换雇主、保证人、投资资产、学校或课程);或

(9)

你曾获通知下一次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将须复核。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将视乎你现时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以就业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香港身份证

1

  • *旅行证件(显示个人资料、最近期逗留条件和期限/入境标签及任何资料更改的页面,如个人资料、证件有效期等)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5

  • *公司证明信/雇佣合约,其上注明申请人的职位、薪酬及聘任期

5

  • 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的证明文件,如由税务局发出的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评税通知书或相关税务文件(如适用)

5

  • 其他证明文件

5

以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香港身份证

1

  • *旅行证件(显示个人资料、最近期逗留条件和期限/入境标签及任何资料更改的页面,如个人资料、证件有效期等)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5

  • *保证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旅行证件(显示个人资料、最近期逗留条件和期限/入境标签及任何资料更改的页面,如个人资料、证件有效期等)及其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5

  • 其他证明文件

5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或保证人/聘用公司授权人(如适用)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受养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集体递交申请

如你的同行受养人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你们可在网上一并递交申请。在同一次申请中,最多可接受四名申请人集体递交申请。你可按照系统指示为每名申请人输入个人资料及上载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网上申请确认书,须重新递交申请。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常见问题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欢迎输入你的意见!(可选择填写)
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多谢!你的意见只会用作改善「香港政府一站通」。
覆检日期: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