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适用于根据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来港的人士以完成现有合约的剩余期间﹞
谁可使用此服务
如你以输入护理员身份在港就业﹑并因护照/旅行证件的有效期等原因而在入境后获准批准的逗留期较你的雇佣合约期为短,你可在延长护照/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并获雇主确认继续聘用后,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以完成现有合约的剩余期间。一般而言,输入护理员在雇佣合约届满或终止后,将不会获准延长逗留期限;如订立新的雇佣合约,则须重新递交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惟下列人士不适合使用这项服务:
(1) |
在递交申请时,你并非身在香港; |
(2) |
在领取「电子签证」时,你将不会身在香港; |
(3) |
你现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 |
(4) |
你余下的逗留期限超过四星期; |
(5) |
你的逗留期限已届满; |
(6) |
你的旅行证件将于三个月内期满; |
(7) |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并且不会在期限届满前返回香港;或 |
(8) |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长逗留期限后,你的情况已有变更(例如转换雇主、保证人、投资资产、学校或课程)。 |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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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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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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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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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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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常见问题